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地产动态 > 买房补个税证明 佛山不认可

买房补个税证明 佛山不认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9 00:16:55 人浏览

导读:

业界认为此新政将令外地投资客大减新快报讯记者黄光先报道新快报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今年8月8日起,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持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购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日期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

  业界认为此新政将令外地投资客大减

  昨日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今年8月8日起,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持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购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日期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规定,补缴的将不予认可。

  推荐阅读:

  限购令下纠纷多 专业律师教你维权

  因限购令导致的退房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限购令出台后五大买房风险提示

  针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此项新政,研究人士分析,佛山市《关于加强销售资料审核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的发布是针对限购政策后交易市场中冒出来的补缴税“应对”法而特设的条款。

  “上海早在两周前就宣布补缴税单不获接纳,理由是二手交易中过半数外地人都是持补缴税单的。但是佛山比例是多少虽然没有官方的数据公布,但从市场来看,相信比例一定也不低。有关部门这样做是为了堵塞漏洞,亡羊补牢。”业内人士李女士告诉新快报记者:“如果是老实纳税真在佛山就业的外地人,还是有机会在佛山置业的,而那些第一次来佛山就‘扫’一套或多套房子的那种投资客就别想啦。”

  多名业内人士均认为,佛山此新政出台,将令外地投资客大减。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