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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为何不能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5 11:23:34 人浏览

导读:

五证指的是:第一个是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子建在什么地方、要建多高、容积率是多少,都要经过规...

  “五证”指的是:第一个是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子建在什么地方、要建多高、容积率是多少,都要经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只有拥有此证工程才能施工;

  第五个是销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没有此证,房子就不能销售或预售,一般来说开发商如果没有前四证,就办不下来此证。但也不能为了省事,光看此证而不看其他四证。购房者应将五证结合起来查看,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有一种情况可以不用查看五证,这就是所要购买的房屋已拥有产权证书。既然已拥有了产权证,购房者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但这种情况仅可能出现在存量商品房销售或二手房销售中,新建的商品房或期房根本不可能在销售时就拿到了房屋产权证。

  另外还有一种“乡产权”的房屋,这种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是受限制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应与其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权同时转移。这种“乡产权”的房子取得的只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要受到很多的限制,比如这种土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组织内流转;国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征用等。并且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购房者在购买该类房屋时,应清楚地认识到所“购买”的并非是该屋的产权,并非所有权,而只是居住使用权。另外,依据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当是县级以上的房屋土地主管部门,乡(村)级政府或其他机构根本无权制作颁发产权证,所以购买该类房屋根本不能取得有效的权属证明。此类购房合同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自始无效,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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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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