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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子震塌或因裂缝成危房 租房买房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6 20:17:59 人浏览

导读:

●租赁房成危房,合同依法解除●买卖房产倒塌,已交房款应退还买方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当地司法机关反映灾区群众咨询房产法律问题的一个焦点就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韬解释说,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租赁房成危房,合同依法解除

  ●买卖房产倒塌,已交房款应退还买方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当地司法机关反映灾区群众咨询房产法律问题的一个焦点就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韬解释说,针对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受影响,即承租人已使用房屋相应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到期应付未付的应当继续给付。剩余期限的租赁关系解除,承租人不再有承租的义务,也不必再继续支付租金;出租方无义务再继续提供原合同约定的相同用途和状况的可使用房屋。

  对交易中的房产,地震中倒塌或成危房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应如何划分?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房产交易中,如果买受人已交房款,地震造成房子倒塌、出让人地震遇难死亡,甚至出让人家属也遇难的,应该如何处理?

  依照合同法规定,房产交易中已交房款不等于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完毕,也不等于完成房屋物权的变更。张韬律师认为,房屋变更登记完成前,房子因地震而倒塌,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合同应当解除,已交房款应当退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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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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