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高于市场不利于新建大建公租房
导读:
公租房刚刚启动,房租问题成为目前争议的焦点。原因是公租房基于投资价值,实际与房价收入比一样,国情的不同,对比基数的不同,简单对比欧美指标是没有道理的。
但是我们与国际水平完全不同的是房屋来源的多样化,以及高速发展期的经济状况,使得买房升值成为是最主要的考虑。即使是出租,也不求租金的高额回报。
据《新京报》报道:2010年8月5日,住建部发布新政,公积金建公租房贷款最长5年。这一新政将公租房再次推到风口浪尖。北京公租房管理细则虽未出台, 最终租金还未揭晓,但“5年上限”规定已使官方租金下浮的打算面临压力。
上周,京城公租房成本租金公布后,由于最高成本租金为30元/月/平方米,受到了公众质疑。对此,北京市住建委曾答 复称,最终租金将会下浮。但住建部的新政,使不少市民对下浮空间表示怀疑,“成本租金已经很高,跟市价不相上下。这回又规定政府要在5年内还清贷款,那么 政府还有没有下调租金的能力?”丰台居民张先生已提交公租房申请。
租金的确定应该是基于成本的,否则公租房大建的基础也就很难存在。我们可以明确的是目前新建公租房的建设成本很难与前些年的商品房建设成本相比,更不能与 98年之前福利分房时期的老公房的建设成本对比,也不能与目前企业事业机关的集资建房成本相提并论。公租房的建设成本趋近于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是比较合理 的考虑,但是,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划拨的基础不存在了,经济适用房也必将名存实亡。如此的市场,公租房采用新建的形式,成本很难低廉。
不论资金来源到底是如何解决的,公积金也好,商业贷款也好,保险资金或者私募资金也好,前提是基本的投资回报必须是合理的。只有某些专家眼中的中央财政资 金的几百亿元,对于全国至少是660多个大中城市来说都是杯水车薪。中央财政资金不可能是公租房租金的主要来源。
但是,只要是回报合理,公租房建设资金来源并无问题,应该说公租房建设的关键问题是租金是否合理?租金高了,不被享受公租房的群体接受,低了,没有回报的 投资是不存在的。
实际未必是新建大建公租房,公租房也未必规定在60平米以下。首先对于夹心层来说,60平米的户型未必是他们认可的,而租价与市场租价相比并不低。殊不 知,08年的限价房与经适房的尴尬局面,当时出现的限价房房价与经适房房价与同地段的商品房价基本持平。
按目前的公租房设计,未来上市的公租房未必一定被追捧。而改变公租房的用途,势必造成新的不公平抬头,这是需要认真探索和考虑的。
也许,以现金补贴的方式,比公租房新建大建更有效,也更加有利。
陈宝存:租金高于市场不利于新建大建公租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租房刚刚启动,房租问题成为目前争议的焦点。原因是公租房基于投资价值,实际与房价收入比一样,国情的不同,对比基数的不同,简单对比欧美指标是没有道理的。但是我们与
上周(1月11日-1月17日),涨价再次成为食品饮料行业运行的特征,不管是接下白酒涨价大旗的啤酒行业,还是白酒巨头五粮液,在原辅材料价格出现波动的情况下,涨价也
在合同中,为了防止一方违约给自己带来损失,一般双方当事人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那么,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2007年5月15日随著市场上对矿石需求有增无减和港口的挤塞,使得市场上有效船舶供应不足,好望角型散货船租金不断上升,甚至香港有船舶经纪在预测时不排除此可能性,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