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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政策调整,政府不要雷声大雨点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6 22:48:50 人浏览

导读: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9日表示,我国将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抑制投机性购房;同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如果再加上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内容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9日表示,我国将完善住房消费和调控政策,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抑制投机性购房;同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如果再加上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内容——— 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购房需求,足以综合得出一个显而易见的信息:在房地产发展上,政府必须强化保障、遏制投机,稳定房价,进一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郑重承诺。

  孤立地看,政策所指正是民生所期,公共服务与公共需求一拍即合,本是理所当然。可是,一旦政策精髓融入国情现实,往往又身不由己,很容易在地方利益、政绩惯性等诸多因素牵扯下,或踯躅不前,或凌空虚蹈。所以,此番指向明确的公共政策宣示,隆隆之声后最需紧锣密鼓、严丝密缝的督察和问责跟进,杜绝政策承诺在执行中走样悬置。

  前车之鉴,历历在目。据权威调查表明,今年地方政府关于保障房建设进展令人担忧。在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保障房进行的调查中发现,今年全国需投入资金1676亿元,但截至8月底,可投资仅395亿元,完成率为23.6%,前景堪忧。全国一些省区的实情表明,资金配套困难、用地审批周期长等问题正在实践中搁浅保障房建设的规划,究其原因,有财政收支矛盾较大的客观因素,更有政绩观、发展观等主观因素,在将土地提供给廉租房、经适房还是拍卖给开发商盖商品房这个问题上,显然后者所蕴含的巨大经济利益更能让地方官员相机而为。还有一些银行对于“二套房贷款”政策的“阳奉阴违”,虽然银监会不止一次要求各地银行严格执行 “非改善型二套房首付、利率提高”的政策,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事实上大量投资投机者都一帆风顺地踏过 “抑制投机”的门槛,而几乎没有银行因违反政策而付出被查处的代价。

  配套的监督乏力、问责缺失,使得政策一旦进入地方政府部门、银行等执行机构时,很容易变成弹性十足的橡皮筋,选择性地执行政策,结果就往往造成保障性住房进程缓慢、抑制投机成效黯然的局面,最终助推房地产泡沫继续膨胀、房价非理性疯涨,让大多数民众“居者有其屋”的公共目的仍然遥不可及。

  在改革不断深入和社会迅速转型的关键时期,很多政策执行部门、公共服务部门,也很容易陷入公共政绩、部门利益甚至圈子利益之中,甚至这种利益之争还会有许多正当的理由,比如把土地出让作为最重要的财政来源以造福一方。当一种政策遭遇另一种强大理由的消解时,最需要更具公共普惠的政策获得强有力的配套措施,以保证更广大的民众得到公共阳光的普照。

  强化保障、遏制投机,“居者有其屋”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响雷过后必是大雨,从上到下将政策精髓进行到底,唯此,民生保障才能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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