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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确定城市管理工作目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6 04:36:47 人浏览

导读:

力争全省80%设区城市和1/3的县(县级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已经是省级园林城市的,力争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已确定力争全省80%设区城市和1/3的县(县级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已经是
力争全省80%设区城市和1/3的县(县级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已经是省级园林城市的,力争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北省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已确定——力争全省80%设区城市和1/3的县(县级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已经是省级园林城市的,力争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通过加强城市管理立法,基本建立起完善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通过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改革,初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城市“平面整洁、立面规范、空间协调、动态有序、安全舒适、文明和谐”,提升城市品位;通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创建适合人居和创业的城市环境;力争全省80%设区城市和1/3的县(县级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已经是省级园林城市的,力争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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