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产买卖 > 产权登记 > 依法追究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依法追究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9 01:58:24 人浏览

导读:

主题链接:依法追究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涂改、毁损、伪造房屋登记簿;(二)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主题链接:

依法追究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涂改、毁损、伪造房屋登记簿;
  (二)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上一篇文章: 异议登记的一般规定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