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东莞“美地芳邻”业主吼:还我房产证
导读:
3·15,东莞“美地芳邻”业主吼:还我房产证
业主们聚集在一起打出“还我房产证”标语抗议。
开发商承认不作为致东城“美地芳邻”房产证难产,信访部门称60日内作答
无良开发商!还我房产证!”3月15日上午,在东莞东城区政府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现场,30名“美地芳邻”社区的业主拉着横幅,并高喊着口号。据了解,该社区所有业主入住至今已五六年,但房产证却一直没能办下来。其中一名业主去年曾状告开发商东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并胜诉,法院判开发商一个月内为其办理房产证,然而至今“难产”。
现场 楼盘外墙遍布抗议横幅
3月15日上午11时许,东城区有关部门正在东城文化广场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记者正在现场采访时,身后突然有众人齐声喊起了口号:“无良开发商!还我房产证!”记者转身看到,大约有30名市民情绪激愤地在高喊口号,站在前面的两个人拉着一条红底黄字的横幅,上面写着“还我房产证赔偿违约金”,其落款是“美地芳邻宣”。
据在场业主介绍,“美地芳邻”社区由东莞市太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东莞市东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东城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开发,于2002年底交付大部分商品房给业主使用,至今已有5年多的时间,然而社区内共有65名业主依然无法办到房产证。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东城区东宝路的太和城市花园之东宝商住楼(即“美地芳邻”),只见在该社区的楼盘外墙上,也挂着数条巨大的横幅,上面分别写着“无良开发商还我房产证”、“苦寻六载欲哭无泪血本无归”等字样。
个案 胜诉一年房产证仍“难产”
记者采访了解到,就房产证的问题,早在2006年3月,一名2002年底入住的业主李女士就曾起诉至东莞市人民法院,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记者在其购房合同上看到,上面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200天内,开发商应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购房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但2005年我去办房产证的时候,发现开发商根本没有按约定将相关资料上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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