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租房陷阱多 业内人士揭秘中介三大骗术
导读:
2009年08月20日 大江网-信息日报
进入暑假后,南昌市的租房中介开始活跃。6日,记者走访发现,有不少中介公司通过“诈骗”手段来获利,他们善于抓住租房者“怕麻烦”、“少惹事儿”的心理,使租房者只能吃“哑巴亏”。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当前有三大骗术最易引人“上钩”。
案例:“押金不租不退”让租房者吃哑巴亏
6日,在校外做兼职的大二学生王君告诉记者,她和室友放假后在北京西路一小区内找了家租房中介,中介老板以“钥匙在房主那儿为由”带他们简单看了一下房子外部情况,“因为时间很赶,我们就先答应租,并交了280元中介费和500元押金。”王君说,交完钱后,中介就领来了一个“房东”,带他们看了房间内部,但跟他当初介绍的有些差距,于是和室友商量决定不租了,可在要求退还中介费和押金时,中介却不答应。“他们依据的是合同上的‘押金不租不退’条款。”王君无奈地说,初次租房没有考虑周全,另外的280元中介费也因“已提供中介服务”未能要回来,只能哑巴吃黄连。
分析:违规中介何来生存土壤?
据记者了解,类似王君这样经历的并不罕见。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受骗后,这样不规范中介还会有生存的“土壤”呢?
6日,业内人士邹女士分析,归结起来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这些不规范中介收取的费用并不多,基本上每次在10元至30元左右,通过低价战术,不但可以吸引大量租房者,同时还可规避大量的投诉;另外,多数中介都通过精巧的骗术,让他们有理也说不出。
揭秘:三大骗术引租房者上钩
邹女士说,当前中介引人“上钩”主要有三种方式,其中不断提供不满意房源是最主要的行骗方式。一般中介通常会一开始就跟租房者签订一份名为“信息咨询协议书”的合约,合约中写明中介负责向租房者提供房源信息多处,所付信息费不退。实际上,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基本上都不适合租房者,不是地点不合适就是房租太贵,再不然就是房子本身有问题。
中介进行“诈骗”的另一种手段是假冒房东推卸责任。其实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房东,基本是中介一伙的。当租房者打电话给“房东”时,对方多会以忙来借故推辞,当租房者要求中介联系房东时,中介会“很热心”地帮助租房者联系“房东”,但最后还是一样的结果,此时中介表示也很“无奈”。
还有一种方式是,一开始会让租房者看到房子,并和房东见面,但是房产资料却不齐全,而且只提供复印件,租房者担心长期租住会出问题,因此主动提出不租,中介由此达到收取看房费的目的。
建议:尽量通过正规中介获取房源
6日,赣兴律师事务所邹伟民律师表示,由于目前房屋租赁市场混乱,一些不法中介大做文章,企图通过低佣金、低租金来骗取钱财,因此,租房者还是应该通过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获取房源。邹律师还建议,租房者在签订租房协议前最好再向小区物业核实房东的身份,并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以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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