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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哪个单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2 19:23:12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的质量在建造的时候就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需要相应的房屋质量机构进行相应的鉴定的,不同的地区相应的鉴定机构也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哪个单位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的质量在建造的时候就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需要相应的房屋质量机构进行相应的鉴定的,不同的地区相应的鉴定机构也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哪个单位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哪个单位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

  在住进新房之前,消费者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即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然政府是不承认的。购房者你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

  但是房屋鉴定成本较高,根据有关部门核准的鉴定价格收费标准,涉及房屋各个方面的检测收费基本上都在千元乃至万元以上。不仅门窗收费标准是这样,常见的墙体结构裂缝、渗水等收费标准也是如此。

  二、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怎么办

  1、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该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1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是上述第一、二种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向房东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是第三种不太严重的问题,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要求维修,但是不能要求退房。

  在与开发商协商违约或者赔偿问题时,买房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建议在维权时,能够有专业律师的陪伴,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出现,使得维权之路能够顺畅。

  买房之后的验房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而此时要是觉得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建议可以找专业的部门来进行鉴定,至于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鉴定,华律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而要是鉴定出来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话,那么也好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三、一般损坏房屋

  指主体结构基本完好,屋面不平整、经常漏雨,门窗有的腐朽变形,下水道经常阻塞,内粉刷部分脱落,地板松动,墙体轻度倾斜、开裂,需要进行正常修理的房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哪个单位的全部内容。房屋的损坏是需要相应的承包商承担一个责任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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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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