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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5 13:44:20 人浏览

导读:

在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之后,房屋处于租赁状态的,还是需要继续保持房屋租赁的法律关系,因为买卖是不破租赁的,所以是不能解除。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在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之后,房屋处于租赁状态的,还是需要继续保持房屋租赁的法律关系,因为买卖是不破租赁的,所以是不能解除。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给买方后,卖方仍将房屋出租,此时房屋已经归买方所有,原房屋所有人是没有权利再将房屋进行出租。房屋所有人对房屋出租构成无权处分,《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若此时房屋所有人对租赁合同进行追认或者给予了原房屋所有人处分权,则租赁合同有效;反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原房屋所有人赔偿损失,可以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改变房屋用途的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改变房屋用途设有强制性规定。

  首先,根据我国“房地合一”和“房随地走”的基本政策,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的使用功能决定于所附着土地的用途,《物权法》第140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明确规定土地用途的改变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次,房屋用途的改变涉及建筑物使用目的的根本改变,属于关系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因此《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为商用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以及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房屋进行完交易之后,对于已有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好了以上就是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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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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