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由谁出
导读:
房产税是税收的重要一部分,重庆市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屋,通常也是按照住房面积来确定税收依据,从而向产权所有人征收。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由谁出?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1、顾名思义,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2、开发商在所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根据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因此房产税是每年都要交的,但是纳税的时间是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缴纳义务时间为取得房产证的次月,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税费。重庆房产税每年10月统一征收。
2、 根据重庆相关政策规定,重庆房产税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九龙坡区等主城九区。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房;个人新购的高档住宅,2019年重庆高档住宅房产税起征点为17630元/平方及以上;重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宅。
3、 重庆个人房产税应缴纳税额=缴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商品房交易单价在前两年主城区新商品房成交均价3倍以下,税率为0.5%;在3倍-4倍的,税率为1%;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4、 根据重庆相关政策规定,农民宅基地的自建房免征房产税,纳税家人房产税实施前拥有独栋商品房,免税面积为180平方;新购的独栋商品房,高档住宅,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重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应税住房不扣除免税面积。一个家庭只能对应一套应税住宅扣除免税面积。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由谁出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重庆房产税是根据住房面积来确定的,税率分为0.5%、1%、1.2%三档,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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