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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纠纷管辖法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06 08:13:09 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房地产继承中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由于房地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所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但是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不适用被告所在地,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房产继承纠纷管辖法院。

  在实践中房地产继承中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由于房地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所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但是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不适用被告所在地,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房产继承纠纷管辖法院

  一、房产继承纠纷管辖法院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我国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1、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

  2、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3、遗产中有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房屋产权纠纷处理办法和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产权纠纷,指双方或几方当事人因房产权意见不一所发生的纠纷,有广、狭二义。狭义的房屋产权纠纷,仅指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纠纷,又称确权纠纷。广义的房屋产权纠纷,除所有权外,还包括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纠纷。如房屋租赁纠纷、买卖纠纷、典当纠纷等等。其解决办法大致可分为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三种。

  (1)调解。调解可分为:①双(各)方自愿调解:②民间调解;⑧行政调解;④司法调解。其中,双(各)方自愿调解,包括双方或各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民间调解,包括双方请律师主持调解、请亲朋好友主持调解、请居(村)委会出面主持调解等等;行政调解,指双方所在的或共同的行政机关出面主持调解;司法调解,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审判员出面调解其房产纠纷的情况。调解成功,将制作调解:陪(如房产分单等)。为避免而后再产生是非,双方还可对非司法调解的其他调解书进行公证,如分单公证、继承权公证等。司法调解不须公证,其本身就与判决书、裁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仲裁。当事人事先有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后,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仲裁委员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所作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诉讼。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后,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房地产纠纷在解决中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第一,合法原则。

  第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保护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的原则。

  第四,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综上所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房地产继承发生纠纷的,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房产继承纠纷管辖法院内容。如果您有疑惑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的律师,相信能够给予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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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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