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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9 00:25:02 人浏览

导读: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天津市修建地铁二号线的市政规划,公司老厂区处于轨道交通线路规划范围,厂区所属房屋需实施拆迁。经与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市修建地铁二号线的市政规划,公司老厂区处于轨道交通线路规划范围,厂区所属房屋需实施拆迁。经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就此次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初步达成一致,根据《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公司拟与天津市南开区建设开发公司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合同编号为0007697)。合同文本已经2007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签署。
公司与合同对方天津市南开区建设开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被拆迁房屋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95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南开字第040178662号,为混合型房屋结构,建筑面积18,646.25平方米。
二、天津市南开区建设开发公司对公司房屋实施货币补偿,按建筑面积补偿5,580万元人民币,补偿款包含因拆迁带来的停产、搬迁等相关损失,不含拆迁范围内树木砍伐、电力开闭站的迁移。
三、补偿款分三次支付,天津市南开区建设开发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向公司支付1,580万元首笔补偿款,根据拆迁进度支付第二笔2,000万元补偿款,拆迁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三笔2,000万元补偿款,总体付款时间不超过2008年2月底。
该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实施后,将发生处置成本963.1万元,其中厂房572.1万元、土地270.3万元、设备120.7万元;预计搬迁费用和部分设备处置收入相抵基本持平,预计税金为693万元左右,预计净收益约3,900万元。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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