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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有预留地补偿吗?预留地如何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12:29:27 人浏览

导读:

政府对预留地实施征收的,也是需要对当事人按照一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补偿标准一般是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确定的。更多关于征地有预留地补偿吗?如何补偿?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政府对预留地实施征收的,也是需要对当事人按照一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补偿标准一般是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确定的。更多关于征地有预留地补偿吗?如何补偿?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征地有预留地补偿吗?

  对预留地进行征收的也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而补偿的标准一般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预留地如何补偿?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预留地的概念是什么

  预留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预留地也是需要给予补偿的,并不会因其是预留地而不进行补偿。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征地有预留地补偿吗?如何补偿?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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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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