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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5 11:33:51 人浏览

导读:

安置补偿费是对于房屋被拆迁者的补偿。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城镇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城镇...

  安置补偿费是对于房屋被拆迁者的补偿。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城镇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城镇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城镇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安置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二、补偿费标准

  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结算。

  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应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法定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

  三、相关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有关城镇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城镇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期待你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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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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