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作者就我国目前的立法及相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中采光权纠纷受害人的获赔情况,综合论述了采光权损害赔偿最终承担责任主体,希望能够推进采光侵权损害赔偿立法的
■记者 侯显敏 实习记者 李梦君 文/图 春节一天天临近,以往这个时候,家住方新(北)小区的陈女士都是忙着打扫卫生、购置年货。而今年,她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甚至
北京的王先生2003年时购买一套房屋,当时周边的楼房还处于规划中。今年,王先生发现建起的邻楼比当初合同中规定的高出近一倍,这给其采光、房屋价值等造成严重影响。王
目前,无锡的在售楼盘有的是期房,消费者对楼盘的了解除了通过广告宣传,就只能通过售楼处的沙盘了。但是购房者常常会被沙盘中精致的绿化小品、亮丽的外立面以及销售人员的
狭义的阳宅指住宅。住宅是人类休养生息的主要场所,人的一生起码有百分之四十的时间生活其中。广义的阳宅还包括人们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阳宅环境的好坏对居住生活和
相邻权关系是日常生活中普通存在的民事关系,如不正确处理,必将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甚至引发冲突和伤害,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但《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厨房的选择上; (厨房)宜: 与餐厅密切联系,直接对外采光通风;净宽度不应小于1.5米;厨具按洗、切、烧的顺序合理布置;宜带一服务阳台;灶台的预留位置便于安装抽
核心内容:林大北路清枫华景园某号楼的三户业主在买完房入住后发现,因对面楼的遮挡,该楼日照时间严重不足。他们认为北京华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公司)在销售房子
12月16日,新疆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居民状告房地产开发商侵犯采光权案。 2004年,赵先生和李先生购买了霍城某公寓的两套住房,他们的住房从早晨太阳升
陈女士入住小区五年后,房屋旁边突然造起一幢五层高的配套商业楼。家住二楼的陈女士认为新建的商业楼影响了她家通风、采光权,为此和其他56户业主一起将区房地、规划部门
【问】我在1985年间与邻居郑某对有关相连的共有巷道等问题达成协议,明确议定:巷道地基的划分。今后双方将巷道作过道,不得堆放有碍个人及六畜进出之物,双方保持过道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