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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3 04:08:03 人浏览

导读:

征收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大众关注的话题,然而在征收中老百姓老是处于弱势地位,有时遇到强制拆迁的情况也不知道怎么讨公道,事实上我国对于强制拆迁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强制拆迁条例都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征收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大众关注的话题,然而在征收中老百姓老是处于弱势地位,有时遇到强制拆迁的情况也不知道怎么讨公道,事实上我国对于强制拆迁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强制拆迁条例都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制拆迁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案件中,可以通过四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和保护手段:

  1、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或者补偿协议达成后反悔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3、当事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有关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执行的裁定;

  4、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赔偿诉讼。

  二、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三、不得施行强制拆迁的情形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5、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强制拆迁条例都有哪些规定的信息,由上可知,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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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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