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协议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导读:
动迁房其实就是拆迁安置房,那么,对于动迁房如果被继承人设立遗嘱,将它分配给继承人,那么继承公证要怎么做,有什么要求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果你对这些还不了解的话,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了解关于动迁协议继承公证怎么办理的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
一、动迁房继承公证办理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二、公证办理的内容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三、动迁房的内容
拆迁安置房(动迁房)是因原有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根据房屋交付使用时间起90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登记转移的。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通过以上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资料,你知道动迁协议继承公证怎么办理了吗?其实,公证机构办理的事项就包括继承和财产分割等内容,另外,对于如果没有设立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的继承人进行遗产的继承。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更好的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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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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