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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强拆的法律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7 07:58:5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农村依然存在着一些违法建筑,或者是国家在进行建造的时候需要对一些房屋进行征收或者征用,那么对于一些需要强制拆除的,需要走什么法律程序,接下来就跟着法律快车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农村强拆的法律程序是怎么的。

  在我国农村依然存在着一些违法建筑,或者是国家在进行建造的时候需要对一些房屋进行征收或者征用,那么对于一些需要强制拆除的,需要走什么法律程序,接下来就跟着法律快车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农村强拆的法律程序是怎么的。

  一、农村强拆的法律程序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二、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

  在办理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的服务中,律师应提醒当事人,这种拆迁及补偿应当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防止拆迁对当地原有工商业与就业的负面影响。

  补偿标准一般为: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

  (1)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三、谁才有权利进行强拆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有权进行行政强拆主体有乡镇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城管部门进行强拆,不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强拆。

  其实我国《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强制拆迁都有严格的程序和实体规定,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有必要把这些规定进归纳整理告诉公众,以帮助大家运用法律武器,抵制违法强拆。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的小编相信你对于农村强拆的程序是怎样的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身边发生了这些事情希望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来进行维权等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什么不懂以及需要帮助的欢迎前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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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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