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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拆迁补偿纠纷能起诉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09:56:35 人浏览

导读:

(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

  如果我们在拆补偿过程产生了纠纷拆迁补偿不合理、少补、缺补我们该怎么办?是否有很好的解决途径呢?或者拆迁部门倚仗政府目标态度强硬,我们可以去起诉解决纠纷问题吗,我国拆迁补偿纠纷起诉程序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详细为大家讲解。

  一、关于我国拆迁补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2号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当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拆迁当事人之间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达成了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内容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关于我国拆迁补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

  (一)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三)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拆迁补偿纠纷能起诉吗的全部内容,综上所述我国拆迁补偿纠纷能起诉的,而且根据不同时期类型的不同起诉的方式有民事、行政之分,大大的增加了我们争取合法权益的通道,针对不同补偿纠纷不同的解决办法也是很明确的。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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