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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9 06:22:54 人浏览

导读:

商品房与安置房两者在性质上有很大差别,但具体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品房与安置房两者在性质上有很大差别,但具体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1、安置房:指的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被拆迁户无房可居而政府对其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换言之,也就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为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所安置的房屋。

  商品房:从法律角度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这包括了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

  2、多数安置房是没有完全产权的,更多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即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恰好相反,是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如果安置房今后要二次交易,很有可能需要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3、多数安置房存在交易时间上的限制,而商品房并没有。安置房规定在几年时间里是不可上市转售的,商品房不似,只要购买的是已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期房除外,法律规定不可转售。

  

  二、安置房买卖要求什么条件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安置房未满5年的话,不可正式上市交易,而5年的时间是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的凭证时间或安置房发证的时间为准。

  2、若购买的安置房住满了5年,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满5的安置房,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再将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就能合法进行销售了。

  3、若是安置房未住满5年的话,在买卖时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是无效的,不受我国合同法的保护。此外,安置房在5年以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等原因需要变更房屋产权的,那么,受让必须符合安置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安置房变更登记手续,原安置房性质不变。

  三、商品房购买需要什么资料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提供:身份证。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单位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3、商品房销售合同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5、维修基金发票

  6、交易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购买安置房的时候需要注意房屋是否允许买卖。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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