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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宽本与即墨市**村名委员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即墨市人民法院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矫宽本与被执行人即墨市**村名委员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1996)即法民初字第15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矫宽本。
  • 被执行人即墨市**村名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刘**,村主任。

审判人员

  • 审判长曹瑞亮
  • 审判员张海昌
  • 人民陪审员宋晨
  • 书记员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