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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指定管辖制度的完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8 16:55:18 人浏览
  • 刑事诉讼的审判管辖制度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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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指定管辖的规定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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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刑事诉讼指定辩护制度

    刑事诉讼最基本的辩护方式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三种。《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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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诉讼关于审判管辖的规定

    刑事诉讼管辖主要为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包含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门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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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 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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