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和采光权,农村房子采光权
更新时间:2010-06-04 12:37:4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本人有一旧厨房,由于深夜被车撞击倒塌,2008年元旦经县政府批准,建筑三层完毕,2010年2月份,邻居以影响阳光为由,将本人告上法庭,要求本人拆除第三层建筑,本人房屋后墙东西两侧距离原告方房屋大门6.56米,且原告房子在磅上1.8米左右。请问安徽省农村房子采光权有何界定,哪个部门可以进行鉴定。法庭最终会怎样判决。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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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城建或者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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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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