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临时的相关法律
更新时间:2013-08-08 21:28:0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邯郸市**苗圃场工作了二十几年,到最后公司只给一万块钱了事,我想问问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来维权、谢谢!
6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河北邯郸
工作二十年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至少应当 缴纳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另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另外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享受其他的劳保待遇。
如果单位没有依法向职工支付上述费用或者没有缴纳保险,职工有权利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由仲裁机关裁决单位强制补缴或者支付。
2013-08-08 20: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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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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