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中双方发生口角,A车占抢对向车道并快速别入B车前方(B车右道正常行驶道)导致撞车,后A车辱骂完

更新时间:2013-07-11 09:28:41人浏览
问题描述:
行驶中双方发生口角,A车抢占对向车道并快速别入B车前方(B车在右道-正常行驶)导致撞车,后A车辱骂完后私自开车离开现场,B车现场报案后,找到相关现场发生录像提交交警,而处理过程中交警并未扣留逃逸的A车,也未扣留机动车驾驶人证件,此种处理是否符合规定?A车是否定性为逃逸?交警希望协商解决,但A车态度恶劣情况下已协商不成,请问多久才能拿到责任认定书?如何索赔(未造成人员伤亡)?索赔包括哪些项目?谢谢!!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谢刚律师
服务地区-贵州贵阳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三)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四)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1)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2)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一10年。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2013-07-11 09:28:41
在两车相撞前,A车抢占对象车道并行别车情况出现几次,最后一次是快速插到B车前方导致碰撞,下车谩骂B车驾驶人员后听A车要报警,B车私自开走。请问这是否能够定性A车为逃逸行为?
追问 2013-07-11 11:05:4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摩托车司机占道行驶被判赔
摩托车司机占道行驶被判赔
1月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法院判决由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蔡拥鑫人民币5.8万元,被告徐国珍赔偿原告蔡拥鑫人民币1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人浏览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的现在仍可以视同工亡具体补助的标准有三项:1.丧葬费: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条要看死亡职工有几个供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右拐车道绿灯直行了怎么处罚
右拐车道绿灯直行了怎么处罚
在绿灯时,如果右拐车道的车辆直行了,则构成违章,会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另外,如果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
交通事故
人浏览
车辆闯红灯怎么处罚
车辆闯红灯怎么处罚
尽管一直都在强调开车要注意,但是在车辆行驶途中,还是经常会出现闯红灯的行为。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闯红灯后会被处罚,闯红灯也是有判定标准的,具体的处罚情况还得看行为
交通事故
人浏览
大型车辆能在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行驶吗?
大型车辆能在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行驶吗?
核心提示:大型车辆能在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行驶吗?本文为您解读以上的问题以及提供相关的交通法新规定。详细解读内容请阅读全文,这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整理。【新交规1
交通法其它
人浏览
撞,超车不按照规定变道超车的只要是发生交通事故,一律都是由超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超车的过程中没有观察好路况,并且在不适宜超车的情况下超车且与对面来车发生碰撞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堵车走应急车道扣分吗
堵车走应急车道扣分吗
堵车走应急车道一般是会扣分的。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一旦被抓拍,车主将被记6分、罚款200元;如遇交通管制,强行
交通事故
人浏览
车辆逆行责任认定
车辆逆行责任认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开车的人也是越开越多了,车多了就难免会有一些违章的行为导致的车祸,就比如说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时非常危险的,逆向行驶造成的车祸往往都比较严重,那么
交通事故
人浏览
车辆追尾后可以主张的是维修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你可以以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全责车主向您进行赔偿。维修费是您的实际支出、交通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金额要根据伤者的治疗情况和治疗后伤残鉴定的情况具体确定,这些赔偿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过交强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看不懂你说的情况是什么,简单判断,谁的车在自己车道内?谁的车变道了?通常变道的责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结案后保险公司多长时间理赔
法院结案后保险公司多长时间理赔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交通事故
人浏览
骨折误工费保险公司会赔吗
骨折误工费保险公司会赔吗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交通事故
人浏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开叉车损坏东西,这是工作造成的,正常来说应该由厂里负担,只要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员工无需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修理费高于市值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车辆修理费高于市值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交通事故
人浏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在后车故意撞前车的情况下,由于前车没有过错,因此没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人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
交通事故
人浏览
应当根据事故责任比例而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撞坏限高杆怎么处罚
撞坏限高杆怎么处罚
撞坏限高杆是不会受到行政处罚的,但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为限高杆跟中间隔离带一样,都属于公共财产。人为损坏属于违反道路管理条例,需要按原价赔偿。
交通事故
人浏览
你好,根据你投保险种的合同条款申请理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补办驾驶证需要备齐哪些资料
补办驾驶证需要备齐哪些资料
补办驾驶证需要备齐的资料有补办驾驶证需要备齐;补办驾驶证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员本人的照片;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证明等。
交通事故
人浏览
结合你的陈述,如所述小狗为特定民事主体饲养或管理的,依据道交法上关于肇事逃逸的定义,个人理解属于肇事逃逸的;反之,如所述小狗为无主物,并不涉及肇事逃逸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种情况你和保险公司相关的经理客户经理沟通一下,或者是你的4S店就是他们合作的这种单位沟通一下,那你就讲明这个情况了嘛。可能是忘记报了,看能不能补报了嘛。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如果是单方交通事故,交警一般会认定司机全责,不存在酒驾等违法行为,驾驶证原则上来说是不会被吊销的,但是交警部门有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很有可能会被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