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所在的公司要注销,那我还能继续在这工作嘛?我要是离职的话能得到什么补偿?

更新时间:2024-04-11 15:51:5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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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所在的公司要注销,那我还能继续在这工作嘛?我要是离职的话能得到什么补偿?
6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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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涛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电话-132-1308-2847
注销就意味着公司在法律上不存在了,客观上你是可以继续工作的,就是对应的薪资发放形式可能会变更
2024-04-11 15:37:56
邹连香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电话-139-1881-8359
您好,公司注销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解决。
2024-04-11 15:51:57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600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法律分析:公司要注销,企业员工通常有如下处理方法:
1.无合法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以离职前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3.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11 15:22:3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5802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法律分析:可以,公司注销后员工可以索要补偿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产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11 15:22:2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044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法律分析:公司要注销,企业员工通常有如下处理方法:
1.无合法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以离职前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3.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11 15:22:21
赵胜男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公司注销会导致你们的劳动合关系终止,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024-04-11 15: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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