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母亲与丈夫离婚多年,现买商品房写女儿的名字,那么我们母女的这套房产可以相互继承吗?
更新时间:2023-05-10 11:34:2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母亲与丈夫离婚多年,现买商品房写女儿的名字,如果我们之间不管谁有意外发生,那么我们母女的这套房产可以相互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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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1061条、第1070条以及第1123条规定,房产继承法律法规有以下内容: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当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当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当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当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2023-05-08 16:22:15
服务地区-辽宁鞍山
若生前有立遗嘱,则按照遗嘱的分配来继承。
如果是女方将房产赠与子女,那么从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那一刻,该房子就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了,子女发生意外,女方以及前夫都有继承权;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其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借名买房等原因,那么房子还应归属于女方,与子女无关,与前夫无关。
2023-05-08 17: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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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当地社保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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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立公证遗嘱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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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询问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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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没有权力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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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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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办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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