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效力的规则,抵押权的效力

更新时间:2009-06-10 16:40:12人浏览
问题描述:
因为债务缘故将房子做抵押,现在涉及到抵押权和抵押权的效力问题,请问律师什么是抵押权?抵押权的效力是怎样的?我们公婆俩对这些都不懂,又不敢冒冒然抵押,现在就来这求助于律师们了。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律师团队律师
服务地区-青海海东
《物权法》第l79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所谓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转移担保物的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对此担保财产予以拍卖、变卖、折价并就其所得价款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抵押权关系中,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抵押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称为抵押物。 抵押权的效力: (一)担保的范围   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   担保法解释第63条规定:“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2.对孳息的效力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收取的孳息首先充作收取孳息的费用,其次是主债权的利息,再次是主债权。   3.对添附物的效力   对于添附物,依据担保法解释62条规定可以分如下情形对待:   (1)添附物归第三人时适用物上代位的有关规定。   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   (2)添附物归抵押人所有时及于整个抵押物。   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   (3)共有时及于抵押人的份额。   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三)对抵押人的效力——抵押人的权利   1.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抵押人在其财产设定抵押后,仍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处分权   (1)转让标的物的权利   标的物抵押后抵押人仍可转让其抵押物。但是在我国,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受到如下之限制:   a.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不通知、不告知的,不影响转让的效力,即转让仍然有效。   b.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c. 抵押物转让后,抵押权人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仍然可以向受让人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当然,若债务人已经清偿了其债务的,抵押权消灭。   (2)就标的物再次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权等担保物权。   (3)就抵押物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   (四)对抵押权人的效力——抵押权人的权利   1.抵押权的保全   在抵押权人因抵押物受到损害而遭受损失时,抵押权人基于其抵押权可以行使如下权利,保全其抵押权:   (1)在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2)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的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2. 处分抵押物的权利   在债权到清偿期而未受到清偿时,债权人有权将标的物进行处分,以受偿。   3.优先受偿权
2009-06-10 16:40:1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浅析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
浅析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
担保法论文
人浏览
你好!请问具体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效力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效力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按照效力未定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该
合同法
次播放
抵押权的效力及其实现
抵押权的效力及其实现
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
抵押权
人浏览
抵押权登记规定
抵押权登记规定
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从抵押权生效的条件来看,抵押权登记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那么抵押权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房产抵押定义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抵押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情况: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4、债务的未清偿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抵押权登记的效力
抵押权登记的效力
一、相关案例某物资公司为私营企业,1997年9月初,因公司在经营中急需一笔资金,于是向某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物资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物资公司遂提出以公司股东汪某
担保法案例
人浏览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权及其利息;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利息指实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1、主债权及其利息;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利息指实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个是不矛盾的,当事人有约定的要按照约定的办理,没有约定的才使用主物从物属于同一人的规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如果既不符合约定解除的条件,又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一方选择违约解除也可以。但合同另一方有权选择同意解除合同,对方承担违约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是的 一并转移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遗产债务
什么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还没有清偿的税款、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
债权债务
人浏览
《物权法》第l79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银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借了高利贷可以报警,但是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因为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之间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才能确定的哦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权债务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