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和家里的条件好坏有关系吗?与自己买房有关系吗?

更新时间:2020-03-12 18:39:4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工伤赔偿和家里的条件好坏有关系吗?条件好的赔偿少,条件差的赔偿多,与自己买房有关系吗?
8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韩佩霞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电话-137-7187-2126
您好没有关系的 依据法律规定赔偿
2020-03-09 20:28:0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884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0-03-12 18:39:46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698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级别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作为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等级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20-03-10 20:06:22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7960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1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2020-03-09 23:19:35
殷宗梁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这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决定
2020-03-10 21:33:13
赵勇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并没有关系,根据您伤残鉴定等级进行赔偿。
2020-03-10 13:27:23
王正东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您好,工伤赔偿一般是三个一次性,与外部因素无关
2020-03-10 10:59:38
陈金诚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没有关系的,需要结合工资以及伤情分析的
2020-03-09 20:02:0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有什么区别?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与民法中的劳务、承揽、承包、代理等关系容易混淆。由于劳动法对劳动者实行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所以现实生活中
劳动关系争议
人浏览
没有关系的,需要结合工资以及伤情分析的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融资融券开户条件
融资融券开户条件
融资融券开户条件如下:1、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2、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含50万);3、风险测评
金融
人浏览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工伤与雇工损害赔偿之内容,对工伤和雇佣关系及其损害的性质、原则等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根据前面的阐述及分析,我们可以
劳动关系争议
人浏览
工伤认定条件
工伤认定条件
工作中不幸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以及的当事人则需要引起一定的重视,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拿到相关机构出具的工伤认定书,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下面
劳动法
人浏览
工伤赔偿和户口没有关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两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劳动法
人浏览
工伤的认定条件
工伤的认定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损害赔偿
人浏览
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的,但是房产证办理之后可以进行过户或者是加名,以房产证上加名字为例:1、赠与: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认定工伤私下协商赔偿款,认为少了可以申请鉴定。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内容受伤的为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主张赔偿。工伤可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低保户死亡还有什么补助吗
低保户死亡还有什么补助吗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劳动法
人浏览
有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劳动法
人浏览
有一定关系。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业病的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清包工需要资质吗
个人清包工需要资质吗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劳动法
人浏览
工伤职工的一个手指骨折,一般算十级,能赔偿的费用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七个月的工资;还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等费用,可按当地规定的标准和实际的支出来计算。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劳动法
人浏览
下班后摔伤一般不算工伤。受到伤害的时间与认定工伤没有直接联系,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可认定为工伤。如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的社保到退休年龄没有交10年该怎么办
女的社保到退休年龄没有交10年该怎么办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劳动法
人浏览
公司处理职工死亡事故的规定: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还会不会减免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还会不会减免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劳动法
人浏览
从法律处理角度,出院与否不影响处理赔偿事宜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个是不属于工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下班路上交通事故 死者是什么责任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属于工伤,你想咨询什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