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转股权?有什么法律解释?

更新时间:2018-10-27 20:19:2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最近我们单位上面要融资,所以他们就采用了一种向内部员工融资的方法,说是债权转股权,就是公司的员工,如果给公司投了资的话,那么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可以享受分红的权利,我想了解一下什么是债权转股权,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解释呢?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公司企业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747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仅可以选择在分红后进行股权转让,也可以在分红前就进行股权的转让。只要股权双方进行约定即可。如果分红后转让,一般按资本价格(实收资本)。这样相对比较简单,不用换算净资产对应的股权价格。如果不分红直接转让,要按净资产,将除了实收资本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一并计算股权价格,这样比较公平。
2018-10-27 20:19:2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39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企业债权担保是指企业为申请人依法发行企业债券提供的担保,以保证购买该企业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担保债权 :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银监会向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权担保风险的意见》,各银行将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计划、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项目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已经办理担保的,要采取逐步退出措施,及时追加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
2018-10-14 02:27:2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146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依据公司法公司的股权只能转让,公司卖了股东的股权仍然存在,没有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是不能转让的,转让时没有全体股东签字这转让协议是无效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公司买卖转让协议无效。公司法人代表对这次转让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018-10-12 11:53:56
吴绪会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您好,债权转股权,就是将商业银行在企业中的债权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通过对企业的改制与重组,直接或间接持股,由债权人转变为企业的股东,是一种补充企业资本金和最大限度收回银行相关资产的阶段性持股行为。债权转股权是在风险转嫁的同时,催生一种有别于传统运行原则和运行方式的崭新体制,是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双盈”的良机。 其法律规定如下:《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第三条 债权转股权的登记管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一)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第四条 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第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六条 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第七条 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债权转股权的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该债权的评估值。 第八条 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发生时间及原因、合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合同标的、债权对应义务的履行情况;(二)债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三)债权转股权的完成情况,包括已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免除公司对应债务、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四)债权转股权依法须报经批准的,其批准的情况。 第九条 债权转为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涉及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司应当一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一)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提交债权人和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双方应当对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符合该项规定作出承诺;(二)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三)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公司提交的股东(大)会决议应当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债权转股权对应出资的出资方式登记为“债权转股权出资”。 第十二条 公司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债权转股权登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债权人、公司以及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 债权转股权的公司登记信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公开。 第十五条 对下列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一)债权人、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的违法行为;(二)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因债权转股权登记的违法行为。前款受到行政处罚的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名单,公司登记机关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 对涉及债权转股权违法行为的债权人、公司以及承担验资、评估的机构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记录,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为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涉及债权转为股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2018-09-12 18:02:38
邢振军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 (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第三条债权转股权的登记管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 (一)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第四条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第五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六条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第七条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债权转股权的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该债权的评估值。 第八条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发生时间及原因、合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合同标的、债权对应义务的履行情况; (二)债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 (三)债权转股权的完成情况,包括已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免除公司对应债务、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四)债权转股权依法须报经批准的,其批准的情况。 第九条债权转为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涉及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司应当一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提交债权人和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双方应当对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符合该项规定作出承诺; (二)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三)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公司提交的股东(大)会决议应当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债权转股权对应出资的出资方式登记为"债权转股权出资"。 第十二条公司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债权转股权登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债权人、公司以及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债权转股权的公司登记信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公开。 第十五条对下列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 (一)债权人、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的违法行为; (二)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因债权转股权登记的违法行为。 前款受到行政处罚的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名单,公司登记机关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对涉及债权转股权违法行为的债权人、公司以及承担验资、评估的机构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记录,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第十七条本办法规定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为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涉及债权转为股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1]
2018-09-12 18:01:0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是债权转股权
什么是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是债权人依法对国内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转为股权,从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属于债权转股权。具体的操作方式是由债务人增资扩股,另一种方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当公司需要回购股权的时候,股东是否应该同意转让,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转让股权交什么税
个人转让股权交什么税
个人转让股权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
股权转让
人浏览
什么是企业债权转股权?
什么是企业债权转股权?
核心提示:本文为您介绍什么是企业债权转股权?以及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呢?详细内容请阅读全文,这是由法律快车为您收集整理!债权转股权是指把原银行与
企业债权转股权合同纠纷
人浏览
什么是债权变股权?
什么是债权变股权?
债权变股权,即将银行贷给企业的款项按一定的比例折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使银行由债权人变为企业的股东。
公司股权变更
人浏览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仅可以选择在分红后进行股权转让,也可以在分红前就进行股权的转让。只要股权双方进行约定即可。如果分红后转让,一般按资本价格(实收资本)。这样相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在及时通知债务人后,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转让后,债权的主体就可能完全变为债务人和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什么是债权?债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什么是债权?债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什么是债权?债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属於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於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
债权债务常识
人浏览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 (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股权转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了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将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民事案由
人浏览
此复你的什么是债权让与的问题: 债权让与制度是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一项新的制度,其中通知在该项制度中尤为重要,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较为狭窄,在审判实践中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因法律规定的债而产生的权利,即为债权。 如对答复满意,请点击采纳。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股权纠纷案件我们专业处理。通常股权纠纷首先建议协商,若协商无果可诉诸法院。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公司运营受阻等后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新三板退市后,股权退出有多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您可以选择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或请求公司回购您的股权。在某些情况下,您还可以请求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股民购买股票后不能退股,因为股票是一种投资工具,利益与风险共存。投资者一旦购买了股票,其权益与风险就由投资者个人享有和承担了。也就是说,无论股票涨与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种情况看你是否签订协议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上新三板原始股的交易方式:一般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个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是可以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