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和姓,会不会被人利用伪造成借条?

更新时间:2019-10-03 17:56:02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一个也不算熟的人,说下次有事叫我做,叫我留个联系电话,他递了一张象便签那么大的纸给我,我没想太多,就在上面写了我的姓没写名字,就是“小李“还加我的电话号码。没写其它字了。后来我回去想想,他给我的那张便签纸好象上有字,由于我当时写的比较仓促,没看清那小纸上是写的是什么字?现在有些担心,如果那是个欠条,怎么办?虽然我只写了“小李“和电话号码,没写名字,要不要紧啊?昨天一个晚上都没睡着,想去要回来看看,又不好意思去要,怎么办啊?麻烦各们懂法的专业人士,帮帮我,我这种情况有事吗?如果真是张欠条,怎么办?会有效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76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欠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欠款人未在欠条上签字确认;
第二,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欠款事实;
第三,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欠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所以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欠条为打印稿,在欠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2019-10-03 17:56:02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51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在民间借款和交易中,借款方或欠款方经常会向对方出具借条或者欠条。实际上,两者有很大区别。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代表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通常在债务人出具欠条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  在民间借款和交易中,借款方或欠款方经常会向对方出具借条或者欠条。实际上,两者有很大区别: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代表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通常在债务人出具欠条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款项,但在债务人不能及时还款情况下,双方达成合意,由债务人出具欠条。欠条应当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即在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的形成以以往的经济往来为基础,但其本身并不能代表以往的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借条或欠条注明了还款日期,债务人届时不履行清偿债务的,则债权人以此作为起算点,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故此类借据和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一致的,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也明确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所以,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2017-03-20 21:00:52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115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016-01-27 21:29:2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订单上签名被他人伪造为借条
订单上签名被他人伪造为借条
核心提示:何某开一家书店,有两名女子到书店订购书籍,然后拿出一张订单上签名,之后两名女子也没有过来取书付款。当何某收到开庭传票时候,那张签了名的订单却成为借条,
债权债务动态
人浏览
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可以充当担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伪造货币罪会怎么判
伪造货币罪会怎么判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辩护
人浏览
借条和欠条效力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效力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没有区别,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因此往往在打借条时混用二词。殊不知,借条和欠条在法律效力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人们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欠条和借条区别是什么
欠条和借条区别是什么
借条是借款人出具给出借人的用来证明借款关系的凭证,欠条是债务人开具给债权人的用来证明因为先前民事活动产生的欠款事实凭证。在现实生活我们时常将借条与欠条混为一谈,
债权债务
人浏览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收到起诉书就会判刑吗
收到起诉书就会判刑吗
收到起诉书并不会被判刑。刑事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确定判刑
刑事辩护
人浏览
借条怎么写才会有法律效力
借条怎么写才会有法律效力
众所周知,借条的用处其实有很多,所以说大家在借钱的时候要跟其她人签订借条这个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借条怎么写才会有法律效力?下面就为您介绍几份借条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证据处理,由法院审断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民间借款和交易中,借款方或欠款方经常会向对方出具借条或者欠条。实际上,两者有很大区别。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代表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除非能够证明你是在空白纸上签名,否则你要承担担保责任。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万事皆有可能,如有人凭借条起诉你,你可以寻求律师帮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遗产债务
什么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还没有清偿的税款、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欠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欠款人未在欠条上签字确认;第二,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欠款事实;第三,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执行时,必须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除此之外的都可予以执行,如果租金不在该标准内就可被执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借出去的钱要回来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形来应对: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期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依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具体约定确定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一、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怎么解除1、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解除办法如下:(1)限高令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权债务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