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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工伤还能走人身损害赔偿吗

更新时间: 2018-10-11 09:00:11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侵权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优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应当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五项费用,分别是: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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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成浩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熊成浩律师

江西-南昌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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