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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0 03:34:12 人浏览

导读:

国知发管字〔2009〕195号关于举办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各

国知发管字〔2009〕195号

关于举办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城市知识产权局,中央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专利工作交流站,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示范创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单位:

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快速提升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于2009年11月12日至16日举办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的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过去两年,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各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及全社会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和积极配合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成功组织主办了两届中国专利周,有力地推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动了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和企业的发展,中国专利周成为支持各地创新型省市建设和整体推进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促进机制和落实机制。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战略性资源,在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竞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实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成效显著。去年11月和今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分别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必须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市场,深入推进专利技术的展示、交易、转移、转化工作,大力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进程。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举办中国专利周活动。

二、参与范围和活动组织

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的参与范围为全国各省区市。

本届中国专利周设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和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领导等组成的活动组委会,并设立组委会秘书处。确定广州市作为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的主会场活动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第三届中国专利周主会场(广州)活动,深圳、佛山、东莞市人民政府协办。由中国专利周组委会秘书处、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专利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办中国专利周主会场活动等工作,包括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工作座谈会、主会场开闭幕式等活动。

各有关知识产权局要按照“精心策划、突出重点、认真筹备、务求实效”的原则,大力配合,开展好中国专利周的活动。要充分认识到办好中国专利周是新形势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要按照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和主题精神,从战略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办好本区域专利周活动作为新时期推动本区域知识产权市场快速发展,促进创新型省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策划好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本届中国专利周主要由有关省区市依托所在地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及全社会相关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形成一个“异地同时、聚零为整、组织高效、参与便利、资源节约、切实有效、服务创新”的中国专利周整体活动。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围绕中国专利周主题,确定本区域专利周活动主题。在策划本区域专利周活动方案时,要充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充分体现特色性、公益性和专业性,努力使该活动低投入、高效益。同时,要注重体现活动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依托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和相关单位重点组织好现场专利展示交易专题活动,开展好网上专利展示交易及围绕专利展示交易进行的一系列其他相关特色活动和专题公益服务活动。

三、筹备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及相关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安排好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以转发本通知,切实加强所在地区专利周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把专利周活动办成在本地区具有更大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作用的重要活动,以促进创新型省市建设。中央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参照本通知,开展本系统专利周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page]

四、相关支持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支持各地专利周活动的开展,对活动组织好、成效大、影响广的省区市,优先支持其承办下一届中国专利周主会场活动;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专利周工作,争取政府在活动专项经费、场地、人员、信息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本地专利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中国专利周。

鼓励并支持社会各界、公众和专利发明人赞助、支持和参与专利周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提供专利项目,参与展示交易活动。

请各有关承办单位重视中国专利周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 中国专利周支持单位、协办单位名单

3.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

4.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通讯录

5. 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省市活动情况统计报表

二○○九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组织委员会

成 员 名 单

主 任:

田力普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主任:

陈 希 教育部副部长

娄勤俭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李干杰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陆东福 铁道部副部长

张桃林 农业部副部长

崇 泉 商务部部长助理

邵明立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刘平均 质检总局副局长[page]

李育材 林业局副局长

肖兴威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

甘绍宁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瑞生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纪检组长

卢雍政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施尔畏 中科院副院长

成 员:

廖 涛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

马维野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

黄 庆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

龚亚麟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司长

王岚涛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副社长(主持工作)

朱 宏 知识产权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刘振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何志敏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刘纪雷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闫 毅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徐凤君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胡权林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郭振兴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常 城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吕国强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朱 宇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陈志军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董 荣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罗 旋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赖光松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爱民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郭民生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王东风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龚世益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陶凯元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杜 伟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黄学仁 海南省科技厅副厅长(分管知识产权局工作)[page]

袁 杰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黄 峰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蒋天才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高颂山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扎 西 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魏建锋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朱晓力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吴 蝉 青海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廖 斌 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马庆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乔同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长

吴岳静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组委会秘书处

秘书长:彭茂祥 丁力

秘书处成员: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处室参与中国专利周具体工作的人员,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周组织工作的职能处室处长、主任(负责人),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主任(负责人)及中国专利周相关承办单位负责人。


附件2

中国专利周支持单位、协办单位名单

支持单位(中央部门、机构):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质检总局、林业局、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中科院、国家开发银行

支持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不含直辖市):

深圳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沈阳市人民政府、济南市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太原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鞍山市人民政府、无锡市人民政府、常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蚌埠市人民政府、淮北市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南昌市人民政府、烟台市人民政府、威海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新乡市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襄樊市人民政府、长沙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东莞市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贵阳市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page]


附件3

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建设创新型国家

二、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12日至16日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支持单位: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质检总局、林业局、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中科院、国家开发银行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不含直辖市)

承办单位: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相关社会单位

四、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快速提升;引导和带动全国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单位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适时调整产业结构,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切实为我国企业服务,促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帮助我国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走出去”的目标;全面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加快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全国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发展,推动我国整体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大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五、主要目标

形成中国专利周全国专利集聚效应、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使中国专利周成为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各环节整体良性运行的重要加速机制,成为提高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整体运行绩效的重要保障机制,成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要落实机制,成为支持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促进机制;深化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以举办全国性、公益性、专业性、特色性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活动为抓手,大力发展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业和企业,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和发展我国知识产权市场,推进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营造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建设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机制保障;各省区市切实围绕本地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因地制宜,办好本地专利周活动,积极推动本区域专利技术的展示交易、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支撑。第三届中国专利周将因应中央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作用,着力于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和结构调整,大力推动我国经济加快复苏和实现新一轮发展。

六、活动主要内容

全国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活动组委会的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组织所辖区域内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等,形成点、线、面结合,网络化、系统化、全面化的中国专利周全国活动体系;通过异地同时举办活动,聚零为整,形成一个组织方便、资源节约、参与便利、切实有效、服务创新的全国专利周整体活动。

中国专利周各地区活动要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等国家重点发展战略,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绿色经济等中央关注的热点,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推进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建设为着力点,充分体现特色性、公益性和专业性。[page]

(一)现场专利展示交易活动

现场专利展示交易活动主要依托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和有积极性的相关单位,结合当地情况和本单位的专利展示交易业务开展情况组织举办。

现场展示交易活动的主要专利项目内容包括:

1.推进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的专利展示交易活动,如适应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需要的专题专利项目展示交易活动,支持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海峡西岸经济区、自主创新示范区、滨海新区等发展的专题专利项目展示交易活动;

2.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特定领域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的集中示范性展示及相关服务;

3.支持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及循环经济发展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活动,如支持节能减排、新能源开发等的专利项目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

4.支持新农村建设、安全生产、灾害预警与灾后重建等方面的专利项目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

5.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专利项目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

6.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优秀专利项目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

7.支持中小企业、新兴产业或产业集群发展的专利项目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

8.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利项目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

9.非职务发明人的成熟优秀专利项目的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

10.围绕专利投融资、专利创业的专题专利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

11.围绕特定社会创新群体,如青少年及大学生发明创造的优秀专利项目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

12.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开发区、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的专利技术与产品的集中展示交易及相关服务;

13.结合当地和相关行业发展需求,组织针对不同领域产业链企业与相关投资人及专利权人的专利展示、对接及相关服务;

14.优秀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与产品的专题展示,包括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专题展示、获国家、省区市专利奖的相关技术与产品的专题展示等;

15.当地产学研结合的优秀典型性专利技术与产品的专题展示,包括当地重点领域、支柱产业的专利技术与产品的展示交易专题活动;

16.省区市间联合开展的跨区域、跨省市的专利展示交易活动;

17.其他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专利展示交易活动。

(二)网上专利展示交易活动

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及相关承办单位可利用中国专利周网站和自身网站配合现场展示交易活动,实时同步开展网上专利技术与产品的展示交易活动,与现场展示交易活动互动进行、互为补充。

(三)围绕专利展示交易开展一系列相关特色活动

各省区市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可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专利展示交易活动,配套开展一系列其他相关特色活动。包括:[page]

1.联合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银行、证监等金融部门,开展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上市的专题辅导活动;

2.组织开展运用知识产权应对金融危机的专题活动;

3.组织当地企业、高校、中介机构、相关专家等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交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专题研讨等活动;

4.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当地企业、律师事务所、相关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有关专家等,围绕企业专利信息利用、知识产权辅导服务、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5.组织当地企业、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开展产学研结合的专利项目对接活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聚集;

6.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周进校园活动,例如开展大学生专利创造、专利创业设计竞赛等活动;

7.有条件的地方,联合当地共青团、工会开展青少年、技术能手专利创新、创造、创业活动;

8.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当地专利工作交流站、中介机构等,开展企业专利交流、咨询服务等活动;

9.针对当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集群等开展专题专利技术推介会;

10.开展专利技术与资本对接活动,如专利拍卖、知识产权沙龙等;

11.非职务发明人、学生群体专利发明与转化、专利创业专题培训或交流、座谈活动;

12.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创业等相关专题研讨会;

13.专利资产评估、专利技术产业化论证评价服务活动;

14.知识产权(专利)经纪与中介发展交流研讨活动;

15.知识产权综合咨询服务、专利信息免费服务、开设知识产权社会公益服务咨询热线;

16.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等相关主题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等活动;

17.跨区域、跨省市联合开展的其他相关特色活动;

18.其他适应当前形势需要,内容和形式新颖,富有特色的相关活动。

(四)专题公益服务活动

1.举办“中国专利周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公益日”活动,专利周期间,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选择半天或一天举办公益日活动,接待社会公众咨询、参观等;

2.举办“展示交易中心公益日”活动,专利周期间,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针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非职务发明人开展为期一天、各具特色的免费服务活动;

3.专利周期间,全国各会场广泛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

4.专利周期间,有条件的城市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开设专栏,免费宣传当地重点推介的专利技术项目。

七、活动宣传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活动组委会负责中国专利周整体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统一协调中国知识产权报社(知识产权新闻宣传中心)及有关中央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包括组织召开中国专利周新闻发布会等。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协调组织各地中国专利周地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鼓励各相关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中国专利周,各省区市建立中国专利周宣传工作机制,由专人负责,采取积极措施取得各相关媒体的支持,确保主要媒体对专利周的广泛宣传。各活动举办地城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所在地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等相关承办单位,制作中国专利周各地区活动宣传材料,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page]

(三)充分利用中央及地方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中国专利周的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公众、广大企业、专利权人、投资者等的关注。

(四)协调国内相关网站对活动进行追踪报道并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各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等承办单位,可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立专栏全面宣传报道本区域中国专利周活动。

(五)宣传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各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提高宣传力度和广度,加强对各省区市专利展示交易工作及知识产权实施运用与产业化工作的宣传报道。

(六)专利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拟组织宣传报道组赴各地深入报道中国专利周当地活动盛况。

八、活动组织筹备要求及实施步骤安排

(一)成立中国专利周组委会,加强专利周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三届中国专利周设立全国统一组委会和组委会秘书处,对专利周全国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和指导。

(二)各省区市成立本地区中国专利周活动组委会,组织本地区专利周活动

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活动组委会的工作部署,成立由局长担任负责人的本区域专利周组委会,组委会可以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统一组织本区域的专利周活动,以加强活动的组织实施。同时,向省内相关单位转发《关于举办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的通知》。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周组委会及相关承办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和组织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中国专利周,同时应按照中国专利周统一要求,安排好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

(三)各省区市上报专利周活动方案等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于10月26日前将本区域专利周活动实施方案、概要(1000字左右)、日程表(宜在A4纸一页内)以及本区域专利周组委会委员名单以纸件及电子件形式报送中国专利周组委会秘书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届时组委会秘书处将编辑《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各省区市活动方案汇编》和《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各省区市活动指南》。“方案汇编”将印发至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各地可相互参考,开展合作与互动;“活动指南”将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

(四)举办新闻发布会

10月20日组委会秘书处将在京召开2009·第三届中国专利周新闻发布会,拟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领导、主会场所在地知识产权局领导及部分支持单位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还将邀请相关媒体记者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五)举办中国专利周开幕式

11月12日上午在广州市举办第三届中国专利周全国开幕式,组委会拟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主会场所在省市领导等出席。请各有关地区在相应时间举办本地区中国专利周开幕式。中国专利周活动正式开始。

(六)全国异地同时举行专利周各项活动,同时向组委会秘书处报送有关重要活动信息

开幕式后,全国各地按照各自方案异地同时举办各项活动,专利周集中活动时间统一安排在11月12日上午至16日12∶00。11月16日12∶00至16∶00为各地专利周活动情况统计、概要总结、信息上报及举行闭幕式等的时间。活动期间,各活动举办地知识产权局要及时将重要活动信息报中国专利周组委会秘书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

(七)报送本区域专利周活动总体情况概要及举行中国专利周闭幕式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统一于11月16日14∶00前将本省区市《本区域活动总体情况概要报告》(1000字以内)及《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省区市活动情况统计报表》,报中国专利周组委会秘书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概要报告”和“统计报表”应当覆盖全省(区、市)所有举办活动的城市或地区的相关信息,相关城市或地区应当配合省(区、市)局按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如直接向中国专利周组委会秘书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报送上述信息,须在当日13∶00前抄报所在地省知识产权局汇总。“概要报告”应包含专利周期间各项活动的总体情况介绍及统计数据等,如项目成交情况(成交量及成交额)、项目意向成交情况、重点推介项目及成交情况、企业及个人参展情况、论坛、推介会等的举办情况、参观人数及新闻报道情况、现场及网上展示交易、特色活动等情况;“统计报表”主要对本区域中国专利周的各项重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page]

11月16日16∶00中国专利周闭幕。

(八)全面总结

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对本区域专利周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召开总结会,表彰先进,并形成正式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同时寄送本省区市全部活动宣传材料一套,各相关城市知识产权局、展示交易中心等单位应予以配合(相关城市知识产权局、中心等单位直接寄送材料的,须告知所在地省区市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适时开展中国专利周活动总结评比工作。对于活动开展较好的省市局、中心、试点基地等单位将在下一年安排委托承担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在项目经费上给予适当倾斜。

组织中国专利周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也作为今后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工作特别是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


附件4

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通讯录

序号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邮编

1

国家专利技术(北京)展示交易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华一控股大厦八层(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010-62193636-8606/62193618(F)

100140

2

国家专利技术(天津)展示交易中心

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楼(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022-23039873

300384

3

国家专利技术(吉林)展示交易中心

长春市建设街199号(吉林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0431-88905170/

87075100/

87075100(F)

130051

4

国家专利技术(上海)展示交易中心

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B座10楼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021-52285665/

62677233/

52285669(F)[page]

200041

5

国家专利技术(宁波)展示交易中心

宁波市江东启新路167号(宁波江东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0574-87010361/

27852111(F)

315051

6

国家专利技术(蚌埠)展示交易中心

蚌埠市胜利中路85号(安徽省蚌埠市科技情报所)

0552-2046397/

2042710(F)

233000

7

国家专利技术(淮北)展示交易中心

淮北市淮海路42号(淮北市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

0561-3895591/

3021713(F)

235000

8

国家专利技术(江西)展示交易中心

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589号(南昌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0791-8100252-804/

8115815(F)

330096

9

国家专利技术(河南)展示交易中心

郑州高新区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北一楼(河南专利孵化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0371-67896488/

67896588(F)

450001

10

国家专利技术(武汉)展示交易中心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2楼(武汉·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027-65692322/

65692312(F)

430023

11

国家专利技术(宜昌)展示交易中心

宜昌市云集路21-3号(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0717-6252969/

6252960(F)

443000

12

国家专利技术(佛山)展示交易中心

佛山市佛罗公路天马大厦3楼(广东省佛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0757-82961762/

82961601(F)

528000

13[page]

国家专利技术(重庆)展示交易中心

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14楼(重庆摩托车(汽车) 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023-67518873/

67613712(F)/

67918937(F)

401147

14

国家专利技术(四川)展示交易中心

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028-85576789/

85578291(F)/

85578290(F)

610041

15

国家专利技术(陕西)展示交易中心

西安市南新街28号(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029-87212676/

85233285(F)

710061

16

国家专利技术(济南)展示交易中心

济南市经十路四号(济南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0531-82677180/

82677169/82677178(F)

250014

17

国家专利技术(东莞)展示交易中心

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75号(东莞市技术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0769-22102882/

22102885(F)

523000

18

国家专利技术(兰州)展示交易中心

兰州市雁滩乡高新开发区联创大厦(兰州金桥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

0931-8559341/

8559341(F)

730010

19

国家专利技术(长沙)展示交易中心

长沙市高新区火炬城M7-1栋5楼(长沙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0731-4514885/

2842201(F)

410013

20

国家专利技术(海口)展示交易中心

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6楼(海南经济特区产权交易中心)[page]

0898-68583901/

68580136

570125

21

国家专利技术(呼和浩特)展示交易中心

呼和浩特市春华水务大厦11楼(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0471-6621239/

6621239(F)

010010

22

国家专利技术(嘉兴)展示交易中心

嘉兴市城南路1369号(嘉兴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0573-82651782/

82651779(F)

314001

23

国家专利技术(广州)展示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北路892号12楼(广州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020-38288466/

38289719(F)

510600

24

国家专利技术(襄樊)展示交易中心

襄樊市春园路(科技信息局院内)(襄樊市专利服务发展中心)

0710-3343149/

3552862(F)

441003

25

国家专利技术(威海)展示交易中心

威海市海滨南路28号(威海市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0631-5968786/

5980656(F)

264200

26

国家专利技术(青岛)展示交易中心

青岛市辽宁路127号2层(青岛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0532-83804234/

83825548(F)

266012

27

国家专利技术(昆明)展示交易中心

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76号(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0871-8358877/

8358877(F)

650106

28

国家专利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

福州市古田路能源巷6号(福州技术市场)[page]

0591-83327585/

83328893(F)

350005

29

国家专利技术(常州)展示交易中心

常州市常武中路801号科教会堂(常州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0519-6339330/

6339327(F)

213164

30

国家专利技术(苏州)展示交易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9楼(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0512-66680918/

66680999(F)

215028

31

国家专利技术(太原)展示交易中心

太原市滨河东路北段22号科技会展中心(山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

0351-4157791/

2026370(F)

030002

32

国家专利技术(沈阳)展示交易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2号(沈阳技术交易所)

024-22890133-

1626/22877625(F)

110003

33

国家专利技术(贵阳)展示交易中心

贵阳市友谊路230号(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0851-6791466/

6791466(F)

550001

34

国家专利技术(南京)展示交易中心

南京市成贤街118号(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025-83639296/

83637606

210008

35

国家专利技术(合肥)展示交易中心

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1号(合肥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0551-5369577/

5369536

230088

36

国家专利技术(无锡)展示交易中心

无锡市兴源北路401号,A1幢3楼(无锡市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page]

0510-66003888

214044

37

国家专利技术(深圳)展示交易中心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东塔楼407室(深圳市联创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0755-61613096/61613092(F)

518052

38

国家专利技术(宁夏)展示交易中心

宁夏银川市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14层

0951-5057915/5051146(F)

750001

39

国家专利技术(鞍山)展示交易中心

鞍山市千山路280号(辽宁省鞍山市高新技术交易中心)

0412-52117788

114044

40

国家专利技术(烟台)展示交易中心

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6号(中国烟台专利市场)

0535-6226361

264000

41

国家专利技术(新乡)展示交易中心

新乡市平原路218号(新乡市知识产权局转新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0373-5812785/5812785(F)

453003

42

国家专利技术(新疆)展示交易中心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0991-3835727

830011

注:本通讯录排名不分先后,信息统计情况截至2009年8月,如有变化请及时与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联系。


附件5

第三届中国专利周省市活动情况统计报表[page]

总体活动情况

项目成交情况

领导出席情况

媒体报道情况

备注

展示交易场次

展览规模(展区面积/m2、展位数量/个)

参展企业数量

总体参加人数

专题论坛、研讨、讲座等场次及参与人数

项目成交数量

项目成交额(人民币)

意向成交项目数量

意向成交额(人民币)

省部级领导出席人数

相关城市正副市长出席人数

厅局级领导出席人数

中央媒体报道几家,报道几篇

地方媒体报道几家,报道几篇

[page]

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 (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注:请按照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于11月16日14∶00前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传真:010-62020895,

电子邮箱:gzj2005@126.com)


联系方式:

中国专利周组委会秘书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

联 系 人:郭 辉 闫红岩 刘楠娟 彭茂祥

联系电话:010—62086559/3113/6560

传 真:010—62020895

电子邮件:gzj2005@126.com

第三届中国专利周主会场活动秘书处

联 系 人:李 强(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020—87682826

手 机:13316153689

传 真:020—87680624

电子邮件:zscqj_lq@gd.gov.cn

联 系 人:陈燕晖(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020—81050443

手 机:13660637816[page]

传 真:020—81050588

电子邮件:cyh463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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