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勾兑国际名牌香水 假冒注册商标人遭处罚
导读:
2005年7月21日,被告人楼某以他人的身份证在弋阳县工商局注册了弋阳县旭光秀语之香水包装厂,然后购买了香精、酒精、香水瓶、假冒的商标等材料,由史某驾驶货车将材料运至弋阳县旭光乡,被告人楼某雇佣了工人,从2005年9月开始先后在原弋阳县旭光供电所、弋阳县教学实验厂、旭光粮管所内生产香水,被告人楼某在为义乌市金莉达化妆品公司加工香水的同时,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未经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擅自生产假冒的GIVENCHY(吉旺西)、DIOR(迪奥)、KENZO(肯佐)、CHANEL(香奈尔)、HUGO BOSS(雨果博斯)、BOSS(博斯)、ISSEYMIYAKE(一生之水)、DADVIDOFF ECHO(大卫多夫的系列回声)、CALVINKLEIN(CK)(卡尔文克来)、MONTBLANC(万宝龙)、LACOSTE(锷鱼)、PLAYBOY(花花公子)等系列香水,然后将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的香水由史某运到浙江省义乌市销售。2006年10月19日弋阳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依法查封了该包装厂,并扣押了储存的假冒注册商标的香水513件,共计48168瓶,经弋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香水价值达16741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楼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167410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被告人楼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据此,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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