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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划定秦川牛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0 13:52:31 人浏览

导读: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文号:陕政函[2005]114号发布日期:2005-9-11执行日期:2005-9-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秦川牛是产于我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文  号:陕政函[2005]114号

发布日期:2005-9-11

执行日期:2005-9-1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秦川牛是产于我省“八百里秦川”的一个著名地方优良黄牛品种,以其体格高大、肉质细嫩、膏脂润香、耐粗饲、抗逆性强而位居国内五大良种黄牛之首,被誉为“国之瑰宝”。为了有效保护秦川牛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打造秦川牛知名品牌,我省拟申请对秦川牛进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指定陕西省农业厅为秦川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单位。

  按照GB5797-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秦川牛》标准和DB61/T3451-15《秦川牛标准化生产综合体》标准,陕西省关中和渭北地区是完全符合秦川牛生产地域水土条件和气象指标的地区。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8号令)要求,经研究,以县(市、区)为单位的秦川牛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建议划定范围如下:

  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及蓝田、周至、户县、高陵,渭南市临渭区及大荔、合阳、富平、蒲城、澄城、韩城、白水、华县、华阴、潼关,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及礼泉、三原、泾阳、兴平、武功、乾县、彬县、长武、淳化、旬邑、永寿,杨陵,宝鸡市陈仓区、金台区、渭滨区及扶风、凤翔、岐山、眉县、麟游、陇县、千阳,铜川市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及宜君,洛南等47个县(市、区)。特此函商。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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