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导读:
随着经济全球化,经济方式多样化发展,世界各国在全球经济交往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例如诉讼等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多变的经济纠纷,为此,人们寻求了更多的纠纷解决机制。其中,仲裁,作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便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而生,它以其高效、便捷、经济的优势特征在解决当代经济纠纷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一、仲裁协议独立性的概述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又称为仲裁协议的“可分性”或“自治性”。其基本含义是指,尽管仲裁条款是主合同中的一个条款,但此条款与它所依据的合同是两个互相独立的合同。如果争议涉及主合同的存在与否或其有效性问题,或者即使主合同无效或失效,仲裁条款作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仍可独立存在,并不由于主合同无效或失效而当然无效或失效。但是,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一种相对特殊的独立性。说它是一种相对特殊的独立性是因为:第一,它因主合同的订立而订立,随着主合同的完全履行而终结;第二,一旦成立,它就从效力上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说它的独立性不是绝对的,是因为它也有局限的一面:如果存在着影响主合同和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效性的理由,那么仲裁协议可能不起作用或无效。因此,仲裁协议并不总是可以存续的[2]。
二、仲裁协议独立性的理论依据
之所以说仲裁协议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效力的改变而改变,其主要理论依据是: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仲裁条款就其实质而言,是合同上的一项安排,是当事人之间共同的意思表示,它是当事人之间在订立合同时达成的将合同在履行中可能发生的争议交由仲裁解决,而不是诉诸法院的这一共同的意思表示。就此意思表示而言,应该说是真实的,即使存在欺诈行为,也不影响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即使是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影响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条款仍可独立于该自始无效的合同而独立存在。这也就是说,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排除了合同由于通过欺诈方式或者不真实意愿订立而被宣布为自始无效的情形,成为仲裁协议独立于主合同的前提。
2、仲裁条款的特殊性
仲裁条款的特殊性主要是指:这些其他条款所规定的,是当事人之间相互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对于这些条款的违反,其后果是直接产生损害赔偿问题;而仲裁条款所规定的是当事人双方共同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对仲裁条款的违反并不直接产生损害赔偿的问题,而是对此条款的强制执行。之所以说仲裁条款的特殊性是仲裁协议独立的理由,原因在于仲裁条款的特殊性决定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如果仲裁协议不能独立,那么仲裁条款就不能强制执行;反之,仲裁条款不能强制执行,那么就不存在仲裁协议的独立性问题,而仲裁条款的特殊性就特殊在其可以强制执行,所以仲裁协议因此而独立。
3、国家政策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认可
伴随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各国对仲裁政策都加以放宽,且越来越倾向于鼓励仲裁协议独立。在司法实践上,各国几乎一致的都承认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以至于进一步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如此,国家政策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认可更直接的确立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理所当然的成为其理论依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的研究25002222罗燕春内容提要: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前提是要有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存在。本文主要讨论当事人双方对
核心提示:哪些情形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等情形,下面
核心提示: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上,分别是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以及对法院的制约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
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与诉讼的强制执行期限一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
仲裁结果出来了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等。仲裁裁决和仲裁调解书都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对法官裁判不满是不能够投诉的,但是若是对一审的判决或者是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
父母遗产不能申请仲裁。因为法律规定,婚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