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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无效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8 07:27:42 人浏览

导读:

协议签订之后出现无法履行的原因可以先协商处理,否则很有可能会后期出现纠纷,那么仲裁协议无效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仲裁协议无效是什么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协议签订之后出现无法履行的原因可以先协商处理,否则很有可能会后期出现纠纷,那么仲裁协议无效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仲裁协议无效是什么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仲裁协议无效是什么

  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件、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同法第17条规定了3种无效情形: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二、仲裁协议无效如何认定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个基本内容。仲裁三要素是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基本判定要素。其次,仲裁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也包括其他书面方式,如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口头仲裁协议形式与《仲裁法》“仲裁协议须以书面形式方为有效”的规定不符,故双方若有仲裁合意,应予以书面确认。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视为与合同其他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在的条款,附属于合同的仲裁协议也应视为与合同其他条款分离地、独立地存在的一个部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转让、失效、未生效、被撤销以及成立与否,均不影响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效力。

  三、仲裁协议的特征

  (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

  (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或强制执行的依据。

  (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单独的仲裁协议,则可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仲裁协议与它所指的合同本身,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前者是程序性合同,后者是实体性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仲裁协议无效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仲裁协议无效有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订立的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没有民事能力或者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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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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