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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诽谤他人 湖南1退休干部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4 14:06:12 人浏览

导读:

湖南省常德市正处级退休干部张尧阶因诽谤他人,今年一月被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日前,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以刑事裁定书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给一些不以正常手段表达自己意见的人敲响了警钟。今年已71岁的张尧阶原是常德市农场管理局局

  湖南省常德市正处级退休干部张x阶因诽谤他人,今年一月被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日前,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以刑事裁定书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给一些不以正常手段表达自己意见的人敲响了警钟。

  今年已71岁的张x阶原是常德市农场管理局局级调研员,1992年在常德市退离休人员集资兴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常德xx实业总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他为了掩盖自己在任职期间企业严重亏损的真相,自1998年以来,在各种场合多次公开散布:原xx公司董事长赵树立的儿子、湖南东润经贸公司总经理赵x光骗走xx公司1000多万元,在介绍建筑施工业务过程中提走125万元现金。传言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集资股民对赵x光及其父赵树立产生极大的不满。因张x阶这些传言的误导,赵x光被错误逮捕关押256天,其亲友在深圳创办的民营企业的财产和帐号也被错误地冻结、查封,赵x光一家受到股民的围攻、大字报的谩骂污蔑和匿名电话、信件的威胁恐吓,全家的名誉受到诋毁,人格受到侮辱,精神和经济上遭受了极大损害。

  2001年8月,被害人赵x光以自诉人身份向武陵区法院提起控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02年元月结案后,武陵区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被告人张x阶明知自诉人赵x光为了维护xx公司的利益既出了力又破了财,却在xx公司出现危机时,为了推卸责任,故意捏造事实转移股民和工作组的注意力,将矛头移指无辜的自诉人赵x光及其父,贬低、损害了自诉人的人格,破坏了自诉人的名誉,造成了严重后果。被告人张x阶及其辩护人关于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因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且与法律规定相悖,不予采纳。最后,武陵区法院作出判决: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张x阶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一审判决下达后,张x阶不服,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常德市中级法院二审后认为:张x阶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今年8月9日,依据刑诉法有关规定,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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