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商业招商 > 外商独资 > 外商投资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0 08:37:58 人浏览

导读: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要注意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要注意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

  一、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

  可以。外商独资企业是一家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则你公司被收购后将变成外商投资企业;否则,该外商独资企业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其是一家境内机构,你公司被收购后仍是内资企业。

  严格的外商企业再投资,就是指该外资企业参股别的企业,具体形式包括新设、并购(股权收购,就是你公司的情况),增资,除上述说的特殊情况外,所设立(或购买、参股)的企业仍为内资企业。

  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再投资,如外方投资者(外商)以所投资的企业产生的利润去设立或购买一个企业,则后成立的企业和产生利润的企业一样,“都是外商做为股东成立的”,都是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要注意什么

  1、被投资的公司应为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虽然法律规定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多种情况,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独资企业法》规定的个人独资企业、《民法典》规定的联营企业等都不适应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在一般情况下,只有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才能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对应。特别的情况是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伞型公司)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它外商共同投资设立新的公司,适用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因此,新设立的公司的登记依据、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及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均应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在此应明确:外商与外商投资企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2、被投资的公司要符合国有关产业政策。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股东所设立的新公司,如果属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不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如果属于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要经过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因为外商投资企业一方面作为中国企业法人,具有投资权利,同时其企业控制权利可能属于某外国公司并享受中国相应的优惠政策。所以对其投资方向依然要进行适当控制。

  3、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股东所投资设立的新公司应颁发一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投资性公司(伞型公司)依然按原有规定执行;由于其投资行为涉及更好和更准确的执行有关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所以有关登记管理机关要互相衔接,及时沟通情况或制定相应操作规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等相关法律知识。这里小编提醒一下大家,外国投资者以合法获得境外人民币依法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于委托贷款。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