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间如何认定债务履行期限
导读:
债务履行期限就是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债务人依法履行自己的债务。债务履行并不要求债务人一次性履行完自己的债务,也可以分期履行。那么在法院执行期间,债务人的债务履行应该如何实行呢?接下来我们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执行期间如何认定债务履行期限。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反推之,债权人也可以选择暂时不要求履行。所以,对当事人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之意思表示应予以必要的尊重,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但并未要求债务人一次性履行,债务人分次履行债务是允许的。因此,在未约定履行期时,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并不应导致诉讼时效的起算。
债务人经催告后明确拒绝履行债务与直接明确拒绝履行债务有相同的法律效果,都使得债权处于被侵害的状态。债务人非经催告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对债权的侵害更直接。举轻以明重,对直接明确拒绝履行债务的情形,则更应当起算诉讼时效,以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之日作为时效起算点。
应当认定此情形构成诉讼时效的起算事由,以双方当事人对部分债权债务产生明确的实质性争议之日作为时效起算点。
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间,其起始应为合同生效之时或者之后。
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原则确立。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债务人履行或者债权人要求履行而会使相对人失去的利益,称为期限利益。
当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时,债务人可以抛弃期间利益而提前履行,但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抛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受领,例如无偿保管合同。当期限利益既属于债权人又属于债务人时,当事人一方抛弃期限利益的,应该获得对方当事人的许可。
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分享的关于执行期间如何认定债务履行期限的相关问题整理。综上所述,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前提是不侵犯债权人的礼遇,在法院执行期间,债务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因此,在债务关系成立的时候,债务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一般如果发生事故之后,事故已经结案了,是会有事故认定书的,但是很多的人拿了事故认定书之后也会有考虑去进行更改的,这个是不是可以去进行的更改其实是不清楚,所以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存在的问题。交通事故认定存在的问题:(一)认定事故责任主观因素过多,缺乏同一性。(二)交通事故认定缺乏合理的监督制约和救济途径渠道。交通事故认定存在
【案情简介】2004年5月12日,胡军驾驶一小客车,在去往机场接人的途中,以70多公里的时速由西向东行驶,驶于一分岔口,此时吴东林正驾驶救护车送一孕妇和助产护士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怎么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怎么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