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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整治力度 强化工作保障 完善长效机制 严格工作规范工商机关提前完成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4 08:46:29 人浏览

导读:

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工作保障完善长效机制严格工作规范工商机关提前完成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据国家工商总局检查验收统计,截至12月15日,全国县以上城市的9.26万个食品市场和8.05万个食品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的

加大整治力度 强化工作保障 完善长效机制 严格工作规范

工商机关提前完成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据国家工商总局检查验收统计,截至12月15日,全国县以上城市的9.26万个食品市场和8.05万个食品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的269.69万个食杂店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全国工商机关共取缔无照经营的小食杂店、小摊点10.72万户,无照经营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至此,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前全面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工商部门牵头承担的“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通过整治,食品等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等产品质量有新的提高,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市场消费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增强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8月底国务院决定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国工商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安排和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部署,以保障流通环节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实现“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作为整治的首要任务。总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实施意见》和《流通环节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总局及地方各级工商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构建起了从总局到省、市、县局及工商所五级贯通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领导保障网络,形成了全国工商机关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新局面。围绕专项整治的任务和成果,工商总局全方位、多形式广泛进行舆论宣传,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部长访谈、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播发专项整治相关新闻及文章等500多条次。各地工商机关先后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对全系统各级工商干部和经营户就国务院《特别规定》进行培训,增强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任务的自觉性,努力使辖区内经营者、消费者都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据不完全统计,仅广东、上海、河北、四川、浙江、福建、甘肃、北京、河南、重庆、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天津、贵州、广西、海南、青海等地工商机关就印发宣传资料6000万份,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3000多次,召开座谈会近万次。

  强化行政指导,加大整治力度,提前完成了流通环节专项整治“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任务。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后,各级工商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集中开展了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和规范专项执法检查,对摸底调查中出现的经营者资质问题进行清理,对许可证失效、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规范,对无证无照进行经营的严格依照《特别规定》予以严厉查处。截至11月底,全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主体共有480.67万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主体32.13万户(占6.69%);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322.54万户(占67.1%);餐饮业经营主体125.99万户(占26.21%)。按照工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食品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地工商机关针对不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特点,分类规范和指导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的形式和内容。全国工商机关分类印制了标准格式的各类台账近300万册,向经营者发放,做到了全覆盖、无遗漏。各级工商机关紧紧围绕目标任务,集中进行了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拉网排查、经营者自查自纠、指导示范、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等措施,督促经营者以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为重点,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完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同时,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继续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力度,严格按照《特别规定》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对无照经营小食杂店、小摊点分别采取办理证照、变更登记、向政府报告纳入综合治理等方式进行处理,顺利实现了“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

  强化重点监管,狠抓突出问题,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国工商机关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猪肉质量安全、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药品医疗广告等整治,以及中秋、国庆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农村市场整顿年等活动,严肃查处了一批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截至目前,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2.98万件,案值1.9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0件。

  各地工商机关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中秋节市场整治期间,工商总局对北京“稻香村”霉变月饼案等进行督查督办,新疆自治区工商局查处货值480多万元的不合格月饼案,湖北省工商局组织查获26吨过期月饼馅料。专项整治期间,全系统共查处不合格农产品案件1911件,查获伪劣农资产品73.7万公斤。同时,通过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集市的管理。山东省工商局以推行四项制度为重点,全面构建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可追溯监管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工商机关今年共检查重点农村地区食品市场2.45万余个,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2856个,取缔无照经营4.78万户。各级工商机关狠抓猪肉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猪肉市场秩序稳定。工商总局根据温家宝总理对北京猪肉质量安全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与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开展了整治猪肉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零点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获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制品527.43吨,没收病死猪肉236.47吨。 [page]

  各级工商机关以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陕西、广东两省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手机及零配件的专项行动,新疆自治区工商局查获涉案总价值1000多万元的涉嫌假冒伪劣手机案。结合工商机关职责,他们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我国出口产品信誉。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采取建立外销商品台账等措施,强化口岸城市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各级工商机关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广告,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截至11月底,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65万件,责令停止发布1.69万件。

  围绕关键环节,强化全程监管,有效提升了食品等产品质量水平。全国工商机关加强流通环节市场准入、交易、退市全程质量监管,确保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各地注重落实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目前,基层工商所普遍与辖区食品经营者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市场、超市、商场、食杂店普遍能够按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的要求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福建省工商局在全省建立规范统一的食品批发市场和食杂店进销台账“一票通”制度,解决了食杂店经营者因受文化素质、经营时间成本等条件的限制,确保了进货台账制度正常地发挥作用。云南省工商局在全省积极推广“七制两书两图一创建”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了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监测、跟踪监测和快速检测,加大对重点品种和重点经营场所食品的监测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国家工商总局组织31个省级工商局检测商品质量15.12万批次,合格率达80.19%。各地还以快速检测为依托,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快速检测740多万批次。工商总局争取中央财政支持1.5亿元,为基层工商所配备了快速检测设备。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立食品质量监测数据直报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正向网络化、经常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各级工商机关针对不同种类的食品,依照其对消费安全不同风险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实施分类监管。北京市工商局建立冷链食品管理制度,厦门市工商局对全市生鲜食品实施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监管,有效防范了不合格冷链和生鲜食品入市。对市场巡查、质量监测、快速检测中发现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经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各地及时公示相关食品信息,责令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暂停销售和追回,并突出加强退市食品的备案工作,有效防止了退市食品二次入市。湖南、湖北两省工商局严格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强化退市程序,不合格食品退市和召回率达到90%以上。福建省工商局制定了《不安全食品退市暂行办法》,规定不合格食品必须在3小时内全部退市。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强制退市和销毁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2674吨。

  注重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得到长足发展。为继续深化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的要求在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围绕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监管食品等重要商品质量、规范经营行为等制度的建立,工商总局制定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正在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广东、河北工商机关积极配合地方人大、政府出台了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专项整治中,各地工商机关通过引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各项质量责任制度,通过创建放心消费社区、放心消费城市等活动,有效提高了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和水平。江苏、浙江、湖北、辽宁、福建、广东、四川等地工商局通过创建食品消费放心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店,近5万家食品经营者主体达到了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条件,起到了典型示范的效果,带动了广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同时,各地工商机关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作制度,推动了执法合力的形成;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落实,加大12315网络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的步伐;完善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制度,为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各地工商机关以专项整治为契机,高度重视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按照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原则,以加强对市场准入、仓储、销售、退市的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监管为目标,着力推进金信工程和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目前,工商监管执法网络与经营者和市场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网络已经在部分地区得到了成功的对接。北京、甘肃、安徽、新疆等地工商局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取得了突出成效。各级工商机关普遍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准备和演练演习,为切实提高应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与水平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严格责任制度,狠抓督查检查,推进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据了解,工商总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还专门制定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各级工商机关开展了督查检查工作。工商总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先后两次带队赴全国各地督查,并组织20个督查组和召开7个片会,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分片包干、逐省检查的办法,对各地推进“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任务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11月下旬,工商总局印发了《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各地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在此基础上,工商总局又组织了15个检查验收组,于12月上旬对全国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共检查验收了1891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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