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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请求工伤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6 14:35:32 人浏览

导读: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工伤事故认定。

  什么叫工伤事故?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似乎可以归纳出工伤事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从事与劳动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对此,本人有不同的看法,因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还作了例外的排除性规定,即"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伤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一)犯罪或违法;(二)自杀或自残;(三)斗殴;(四)酗酒;(五)蓄意违章;(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该法第八、九条的规定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基础上。在这里,有必要阐述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集体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十六条的规定,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特别强调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实质要件和劳动法律关系的书面形式要件,不过,依据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之规定,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只要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就产生了事实劳动法律关系,适用劳动法,这是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了一个倾斜规定的解释意见。当然,需要提醒注意的一个问题,在实践当中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是以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作为评判标准的。

  综上,工伤事故应该理解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后,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从事与劳动有关的工作并且不属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排除性规定的情形下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

  二、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方面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其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尚未替劳动者投工伤保险的,在工伤事故中伤残的劳动者,其享受的待遇、伤残抚恤费等就福建省而言,是以1994年11月1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作为法律适用依据的。[page]

  三、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处理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表明,劳动争议实行先裁后讼制度。同时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因此,劳动者因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也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劳动者一方只要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伤事故,那么劳动者就可以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或者《福建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依法获取全额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因为在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劳动者在工伤事故的发生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只要不是蓄意违章,用人单位仍然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在这一点上,与狭义的"一般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做法是迥然不同的,象劳务关系、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赔采用的是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受害人有过错的,其本身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作了明确的规定。

  从以上四方而的分析可以得出:律师在实务中,代理当事人与人身损害赔偿相关的案件时,首先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以及提供的事实材料,判断该案是属于"工伤事故"还是"一般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事故"或"其它事故",然后在此基础上找到法律适用依据和提出中肯的代理意见,在程序上、实体上分门别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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