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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17:26:51 人浏览

导读:

遭受到人身损害时需要及时向法起诉要求人身伤害赔偿,想必大家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并不是很清楚吧。而且生活中,大多数人对于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两者混淆,没关系,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遭受到人身损害时需要及时向法起诉要求人身伤害赔偿,想必大家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并不是很清楚吧。而且生活中,大多数人对于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两者混淆,没关系,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可以确定的是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由区别的,两者不可以同时要求。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过错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一方承担,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诉讼中原告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将依法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人身损害赔偿诉状样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住**省***县****村****组****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男,汉族,住**省****县******村****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31033.14元。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与原告系同村村民,平时邻里关系不错。2015年6月期间,被告向刚从外地工作回来的原告多次表达了请原告帮其耕田的想法,原告在不熟悉被告田况的情况下,答应被告帮其耕田。2015年8月20日一大早,被告叫了三轮车将原告的耕田机拖到田边,原告来到被告的田边才发现里面杂草丛生,而且有被挖机压坏的痕迹,觉得非常危险,但是出于对乡邻的承诺,原告还是答应了,但要求被告能安排一个人在旁边打帮忙,以防止出意外,被告当即答应了。当天下午被告不顾原告的自身安全,让原告独自一人去耕作。下午2点左右原告在操作耕田机时不幸发生事故,右腿被卡在耕田机里,多亏同村的几位乡邻****夫妇(******组人)、******(*****组人)等发现,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才将原告从泥田里救出来,不然性命不保。由于失血过多,离医院路途遥远等原因,错过了最好的治疗机会,来到湖南武警医院的时候医院只得采取了右腿截肢的办法来保住原告的生命。

  原告随后在****医院进行了了长达14天的治疗,同时为了便于原告今后的生活自理,出院以后原告在湖南****假肢公司****分公司安装了假肢。经过伤残等级鉴定原告右下肢损伤构成四级伤残。在整个治疗期间,被告仅支付了5200元治疗费,而且被告没有来慰问过原告,在原告出院以后,被告竟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当原告一家提出共同出资为原告安装假肢的正当要求时,却都被通通予以拒绝。在随后的****村村委会和*****司法所两级人民调解过程中,被告态度蛮横,出言不逊,口口声声说“他是请原告来耕田的不是请原告耕脚的”,而且只肯在5200元的基础上再出一点点治疗费,双方达不成一致,导致人民调解无效。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原告的雇主,应该为原告在劳动过程中受到的人身损害和原告今后生活费用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被告在原告治疗和康复阶段实际支付的费用远远不符合被告应该承担的费用水平,同时,被告态度极其恶劣,严重损害了被告及其家人的人格及尊严。且原告认为,公民的健康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被告依法依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其拒不支付行为与法有悖。在村镇两级人民调解中双方仍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二者适用案由和法律条文不一样,所得的赔偿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所以必要时还是请求专业律师帮助。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的有关法律知识,欢迎登陆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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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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