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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号消费警示:预订年饭 小心留麻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3 09:39:08 人浏览

导读:

新华网南京1月11日专电(夏元胜、万凌云)面对火爆的年夜饭预订,江苏镇江市消费者协会以2006年第1号消费警示的方式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小心留麻烦,交付定金要白纸黑字定好赔付责任。在镇江的饭店预订年夜饭,一般要预付10%30%左右的定
新华网南京1月11日专电(夏元胜、万凌云)面对火爆的年夜饭预订,江苏镇江市消费者协会以“2006年第1号消费警示”的方式提醒消费者:预订年夜饭,小心留麻烦,交付定金要白纸黑字定好赔付责任。

在镇江的饭店预订年夜饭,一般要预付10%—30%左右的定金,饭店开收据但很少签协议。年夜饭对饭店的实际接待能力是一次考验,有不少饭店将年夜饭视为每年的最后一道大餐,往往超负荷接待,这就给市民消费埋下了隐患。

镇江市消协秘书长孙玲清透露,去年春节后一上班,投诉年夜饭短斤少两等问题居然形成“高潮”,不少市民预订了年夜饭,但饭店因实际能力不堪负荷,不得不在节前一天退回定金;一些规模不大的饭店因预订人数未达目标,临时取消年夜饭服务;在年夜饭品种和数量上偷梁换柱、短斤少两,比如把江鲶换成家养鲶,点了半斤河虾最后上桌时不到三两等等。为此,镇江市消协提醒人们,预订年夜饭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问清菜肴组成、数量、价格,还要问清有无服务费、超过规定人数如何收费等细节。更为重要的是,消费者应向对方提出书面约定的要求,约定中要包括桌数、酒席位置、开席和结束时间、支付定金情况、违约如何赔偿等等,将“丑话说在前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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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石家庄1月11日专电(袁栋)春节快到了,河北省石家庄市各大饭店的年夜饭预订眼下又火爆起来,然而一些饭店趁机限定菜品、最低消费等做法却让当地市民很不舒服。

据了解,目前石家庄市部分酒店的年夜饭包间已经预订一空,但是需要订餐的人仍然很多,为此不少市民为订上一顿年夜饭不得不忍受酒店提出的各种条件。一位姓潘的市民反映,他近日在石家庄市中山路上一家酒店预订年夜饭时,被酒店告知,只有3种套餐包桌,价位分别是1600元、1980元和3888元,并且每种套餐都不能随意点菜。一位姓周的市民则被一家酒店告知,最低消费必须在800元以上,谢绝自带酒水。另有一些酒店虽不拒绝自带酒水,但消费者如自带白酒、红酒,会分别被要求另加50元、20元不等的额外消费。对于此类条件,部分市民表示难以接受。

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认为,这种情况在规模较大的酒店比较普遍,限价、加收费等规定属于霸道条款,是在钻有关法规的空子,无疑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据了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目前尚未对商家限制最低消费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消费者协会建议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联合起来拒绝这类苛刻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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