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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红酒合格率不足七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2 01:36:16 人浏览

导读:

为保证“两节”期间全市流通领域酒水的质量安全,近日,济宁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抽样监测。其中,白酒合格率90.9%、啤酒合格率92%、红酒合格率69.7%。据悉,市工商局对全市13县(市、区)的5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13种酒类商品进行了抽样监测。在抽取

为保证“两节”期间全市流通领域酒水的质量安全,近日,济宁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抽样监测。其中,白酒合格率 90.9%、啤酒合格率92%、红酒合格率69.7%。

据悉,市工商局对全市13县(市、区)的5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113种酒类商品进行了抽样监测。在抽取的113种酒类商品样品中,合格样品96个,占84.9%,不合格样品17个,占15.1%。其中,抽检白酒样品55个,合格50个,合格率90.9%;不合格5个,不合格率9.1%。抽检啤酒样品25个,合格23个,合格率92%;不合格2个,不合格率8%。抽检红酒样品33个,合格23个,合格率69.7%;不合格10个,不合格率30.3%。

据了解,本次酒类商品监测中主要存在,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故意标高酒精度、总酸含量过大、总酯含量低于国家标准等问题。本次监测发现标签不合格的产品共计12个,占总不合格数的70.6%。工商部门表示,济宁市流通领域酒类商品质量总体较为稳定,未检出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商品,对人体有害的安全指标,如甲醇、重金属、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均符合要求。对于抽查中出现的标签、酒精度、总酸、总酯等理化指标出现的问题的不合格酒类商品,济宁市工商局已责令有关经销企业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济宁市工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购买酒类商品的时候,尽量选择到信誉度好的超市、商店购买;注意酒的品牌及商标,是否正规厂家生产;同时查看酒的标签,是否合理规范,是否标明酒的生产地、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标准;同时保存好购物发票,以便在遇到问题时可以有充分的证据进行退换商品。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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