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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安力嘉申请破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0 22:30:50 人浏览

导读:

随着三鹿的破产和田文华等人的领刑,三鹿事件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围绕此事件的喧嚣也渐渐归于沉寂。但近日有消息称,三鹿集团第一大股东石家庄乳业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安力嘉乳品(北京)有限公司破产。可见三鹿事件后事难了。6月29日,记者多次

  随着三鹿的破产和田文华等人的领刑,三鹿事件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围绕此事件的喧嚣也渐渐归于沉寂。但近日有消息称,三鹿集团第一大股东石家庄乳业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安力嘉乳品(北京)有限公司破产。可见三鹿事件“后事”难了。

  6月29日,记者多次致电三鹿集团第一大股东某高管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安力嘉申请破产

  记者查阅资料显示,安力嘉乳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力嘉公司)是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鹿集团)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据了解,2008年2月,安力嘉公司与石家庄乳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协议约定石家庄乳业有限公司向安力嘉公司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年利息率为7.47%,贷款期限为1年。石家庄乳业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2月20日将款项支付给安力嘉公司。

  但2008年9月,三鹿集团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被申请人安力嘉公司作为三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也随即全面停产、停业。

  2009年2月10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三鹿集团破产。

  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08年12月31日,被申请人安力嘉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73.58万元,负债总额为9774.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4.05%,所有者权益为-8101.01万元。目前,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已经过去数月,安力嘉公司依然处于停业状态,且未能履行还款义务。

  现申请人石家庄乳业有限公司以安力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向二中院申请安力嘉公司破产。

  三元接盘三鹿

  谁接盘大股东?

  2008年12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建国郑重宣告,三鹿集团进入破产程序。

  但破产并不意味着三鹿事件的结束,而将是另一个漫长历程的开始,诸多问题不可能也不应该随着三鹿集团的消亡而一了百了,也引发出更多新的问题与思考。

  3月4日,三鹿第一批破产资产竞拍结束,最终,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竞拍体以616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拍成功,获得三鹿集团的核心资产。

  4月7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批破产财产4月7日在河北省嘉海拍卖有限公司进行了拍卖,河北贝兰德乳业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成功回购了原属三鹿的股权,北京三元集团没有参与竞买。

  4月13日上午,三鹿集团破产财产第四批拍卖标的在河北省嘉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会上遭遇冷场,无人举牌竞拍,导致全部标的流拍。

  而现在三鹿集团核心资产已有人接盘,那么其大股东北京分公司申请破产后,想找人接盘比较难。

  据悉,三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包括石家庄三鹿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三鹿群冠科贸有限公司、安力嘉乳品(北京)有限公司。安力嘉公司由于注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故在二中院申请破产,目前该案正在破产审查中。

  自“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发生以来,呼吁司法介入的声音就从未停歇。进入2009年以来,三鹿案件的善后工作正在进行程序性转折,从最初的“政府主导型”逐渐转换为司法主导型,大量破产和赔偿案件也相继进入到诉讼程序中。

  二中院表示,将认真审查此项破产申请,力争在本案中充分发挥定纷止争的司法保障职能,实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增长的良好社会效果。

  法律风险拖垮三鹿?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缺失,缺失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体系,绝对是导致三鹿毁灭的原因之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付明德律师对三鹿事件如此评价。

  他评价说:“根据目前披露的三鹿事件的有关资料,可以看到,三鹿公司自2007年12月份就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部分婴幼儿食用公司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后尿液中出现红色沉淀物等症状。但是直到2008年5月17日,三鹿集团客户服务部才书面向田文华、王玉良等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此类投诉的有关情况。试想,如果三鹿建有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客服部门接到投诉后,就应当将这一信息及时地向风险防范机构报告,风险防范机构就应当对这一信息进行识别、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提出相关的建议,报告公司的决策机关。公司决策机关再根据风险防范机构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三鹿真的这样做了,就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然而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的5月17日,5个多月的时间,三鹿集团对于这一信息表现出相当的迟钝,错过了挽救自己和挽救他人的大好时机。”

  (责任编辑:李雨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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