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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宣告破产 霍邱六旬老汉8万元赔偿黄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22 11:14:28 人浏览

导读:

2006年底,眼看着年关来临,霍邱县周集镇大成村的老汉邵国权焦急盼望着在江苏打工的小女儿早点回家过年,2006年12月30日,就在女儿乘车即将到家的时候,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小女儿邵明琼和姨妈一家三口一行人在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不幸离世。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肇事

  2006年底,眼看着年关来临,霍邱县周集镇大成村的老汉邵国权焦急盼望着在江苏打工的小女儿早点回家过年,2006年12月30日,就在女儿乘车即将到家的时候,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小女儿邵明琼和姨妈一家三口一行人在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不幸离世。

  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肇事车辆挂靠的阜南县交通运输公司赔偿邵国权8万余元。3年过去了,这笔钱邵国权却至今分文未能拿到,使得这个本来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18岁少女打工回家途中命丧车轮之下

  2006年12月30日凌晨4时30分,邵国权18女儿邵明琼及姨妈、姨夫、表姐四人乘坐刘先龙驾驶的面包车从江苏宜兴回安徽老家霍邱,当面包车行驶到105国道霍邱县马店镇时,撞在由道路西侧路口转弯后向北行驶的由阜南县驾驶李玉刚驾驶的中型自卸车后部,致使刘先龙及面包车内乘客李义荣、张训山、张倩倩当即死亡,邵明琼因抢救无效死亡,造成特大交通事故。

  2007年1月9日,霍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责任书鉴定,确认是李玉刚无证驾驶严重超载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李玉刚负事故主要责任。事发后,自卸车驾驶员李玉刚驾车逃逸,后于2007年元月2日被抓获。

  事情发生后,伤心欲绝的邵国权老汉夫妇将司机李玉刚、肇事车辆挂靠的阜南县交通运输公司以及阜南县交通局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肇事车辆挂靠的公司赔偿8万余元

  霍邱县法院是本案第一审,阜南县交通局不服霍邱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请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由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07年10月9日进行民事判决,法院认为,虽然阜南县交通局是阜南县交通运输公司主管和开办单位,但该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故阜南县交通局不承担民事责任,阜南县交通运输公司承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总额366070.21元,其中包括赔偿原告邵国权夫妇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88316.5元。

  然而将近3年过去了,邵国权老汉却至今也未拿到阜南县交通运输公司赔偿的一分钱。

  该公司破厂六旬老汉索赔无望

  由于受区域限制,六安市中院判决审理后,2008年2月26日委托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8年4月而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阜南县交通运输公司住所地址不详,2007年度未经年检,多方查找仍不能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该案件暂缓执行。

  这个说法击碎了六旬老汉邵国权所有的希望,这期间,邵国权多次拿着材料找到安徽省高院和安徽省人大,甚至打算到过北京“上访”。

  3月9日上午,记者拨通阜南县交通局办公室的号码,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年前阜南县交通运输公司就与阜南县交通局脱离,之后不久因经营不善,而宣告破产,现在企业已经不存在了。对于邵国权现在的情况,他们也无能为力。

  法官支招:可申请司法救助

  女儿在车祸中不幸遇难,法院的判决下来后,索要赔偿款时却被告知对方企业已经破产,60多岁的邵国权索赔的路上,充满了艰辛和迷茫。接下来邵国权应该怎么办?还能否拿到女儿生命换来的8万多元?

  为此,记者咨询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汪本金,汪法官告诉记者,类似这种情况的案件几乎每个法院都能遇到,执行对象破产,主体已经不存在,法院只能被迫终止执行。对于家庭条件确实有困难的被执行对象,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出司法救助,争取得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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