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票据背书转让怎么操作
导读: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事项可以在互联网上办理。所谓的电子票据就是一种实体票据的电子化版本。这些电子票据拥有者和实体票据一样的作用。只是存在的方式不同,那么电子票据背书怎么转让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电子票据背书转让怎么操作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电子票据背书转让怎么操作
任何商业票据,单证都能背书转让,除非在开出票据时,额外在上面打上不可背书转让的字样。 一般常见的有: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本票背面有背书字样的票据都可以。
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2、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的电子签名,核验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3、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开户行电子签名是否准确有效、背书人是否是票据的持有人等检查后,将申请报文转发至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
4、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报文的有效性后,将该申请信息通知或展示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可以签收或者驳回该背书申请,并加盖自己的电子签名;
5、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被背书人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核验通过后组成回复报文并加盖开户行的电子签名,将回复报文发往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6、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核验签收报文的有效性后,如果为同意签收的回复报文,那么将票据所有人修改为被背书人并通知背书人;如果为驳回的回复报文,那么将驳回回复通知背书人。
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 行处理: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二、电子票据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背书人名称;
(2)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日期;
(4)背书人签章。
在电子银行承兑出票人或背书人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进行转让背书。
三、电子票据生存的优势
由于现行的纸质票据本身有着与生俱来的风险和不便,如容易遗失、伪造、变造,处理手续繁琐,流通成本高、受地域限制等等。相对于纸质票据来说,电子票据有着特殊的优势,从票据的特性看,电子票据在于空白票据置于银行端,发票人不必随身携带,也不必亲自保管,可防止票据遗失、伪造、变造;从票据的效率看:电子票据流转速度快,不受地域限制,可跨区交换,资金迅速抵用,可提升运用效率;从票据的安全看:在计算机系统管理下,电子票据的收款风险大大降低了,不会收到出票日提前或超后、出票人印鉴不全不符、空白票据已挂失等类的票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电子票据背书转让怎么操作的相关内容。大家在进行电子票据背书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流程来。避免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成功转让。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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